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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


来源: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民族书画艺术研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1-22 09:34:29 查看次数:2221

  哈尼族人口共有143万余人(2000年),绝大部分集中分布于云南南部元江(红河)、澜沧江两江的中间地带,这一地带也就是哀牢山、无量山之间的广阔山区。哀牢山和无量山自滇西巍山南部,由云岭山脉分出,纵贯滇南全境。哈尼族分布区域,处于汉、彝、白、傣、拉祜等族分布地的中间地带,并有苗、瑶、回、壮等族分布其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四县是哈尼族人口最集中的地区,约有70多万人;思茅地区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约有40多万人;西双版纳的勐海、景洪、勐腊约有12万多人;玉溪地区的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约有10多万人。此外在峨山彝族自治县、建水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等县也有少量分布。

  哈尼族大部分聚居于海拔约在800米至2500米之间的半山区,与立体地貌中立体分布着的其他民族和睦相处。哈尼族居住的地区,山高谷深,自然条件优厚,地下蕴藏着锡、铜、铁、镍等各种丰富的矿产,闻名全国的“锡都”,就在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首府个旧市(现首府已迁到蒙自)。在连绵起伏的哀牢山森林中,有云南松、滇柏、棕榈、油桐、樟树等优质林木和经济林木;有虎、豹、熊、鹿、麂子、风猴和孔雀、鹦鹉、雉鸡、白鹇等珍禽异兽;出产鹿茸、熊掌、虎骨、三七、黄连等名贵药材。这里是亚热带气候,雨量充足,土地肥沃,适宜稻谷、玉米、棉花、花生、蓝靛、茶叶等作物生长。红河州绿春茶叶远近闻名,畅销内地。西双版纳格朗和的南糯山,是驰名全国的“普洱茶”的重要产区。

  哈尼族内部支系繁多,有多种自称,其中哈尼、卡堕、雅尼、豪尼、碧约、白宏等六个自称单位人数较多,另还有哦怒、阿木、多泥、卡别、海尼等自称单位。本民族内部各自称单位之间的互称和其他民族对哈民族的称谓也不一致。如元阳的哈尼互称糯美、糯比、各和等;雅尼互称觉围、觉交,汉族又称其为爱尼;称豪尼为布都、称哦怒为西摩洛等。在汉文史籍中,哈尼族的历史名称有:和夷、和蛮、和泥、禾泥、窝泥、倭泥、俄泥、阿泥、哈尼、斡泥、阿木、罗缅、糯比、路弼、卡惰、毕约、豪尼、惰塔等。可以看到这其中大部分与目前的自称和互称相近或相同。

  哈尼族的自称和历史名称虽多,但其音义基本一致。主要的自称有哈尼、豪尼、黑泥、和泥,其哈、豪、黑、和都从“和”音,其义均为“和人”。历史名称和夷、和蛮、和泥、禾泥、窝泥、斡泥、俄泥、阿泥、哈尼、罗缅(自称和泥)、糯比(自称哈尼)等,其禾、窝、斡、俄、阿、哈亦从“和”音,含义仍为“和人”。可以说,哈尼族在两千多年来,基本上就具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即“和人”。1949年以后,根据本民族大多数人的意见,以人数最多的自称——“哈尼”为本族统一的名称     哈尼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同彝语、傈僳语、拉祜语、纳西语比较接近。哈尼语又分为哈(尼)雅(尼)、碧(约)卡(多)、豪(尼)白(宏)三个方言,方言的分布同有关自称单位分布的地区相当。方言之间差别较大。1949年以前哈尼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有些地方曾刻木结绳记事。1957年党和政府帮助哈尼族创造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试验推行,至今仍在使用。

哈尼族拥有悠久的历史,与彝族、拉祜族等同源于古代羌族。古代的羌族原游牧于青藏高原。公元前384至前362年间,秦朝势力迅速扩张,进行大规模征服邻近部落的活动,居住于青藏高原的古羌人游牧群体受到攻击,流散迁徙,并出现若干羌人演变的名号。“和夷”就是古羌人南迁部族的一个分支,当他们定居于大渡河畔之后,为适应当地平坝及“百谷自生”的地理环境和条件,开始了农耕生活。

  哈尼族的古代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漫长曲折的迁徙史。哈尼族不仅在定居大渡河畔之前有过“逐水草迁徙”的游牧生涯,而且定居农耕之后又因战争等原因被迫离开古老的农耕定居地而再度迁徙,直到进入云南亚热带哀牢山中。哈尼族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漫长曲折的迁徙过程中发展的。尽管汉文史籍对此记载不足,对哈尼族的具体迁徙路线没有明确记载,但我们仍能从老一辈历史学家、民族学家对哈尼族族源的研究,大量的田野调查研究,以及哈尼族社会中保存的大量口碑资料的研究中确认哈尼族的这一历史过程和历史事实。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亚热带哀牢山哈尼族社会中发掘出一部自古流传的哈尼族迁徙史诗《哈尼阿培聪坡坡》(阿培:祖先,聪坡坡 :从一处搬到另一处,也有逃难之意)。这部史诗的发掘整理,极大地补充了汉文史籍对哈尼族迁徙及社会发展记载之不足。

  由于哈尼族没有本民族文字,长久以来,哈尼族的整个文化全靠口耳相传的方式世代沿袭。正因为这样,哈尼族的口传史有着较大的可靠性和较高的史料价值。《哈尼阿培聪坡坡》就是其中一部较为系统、完整和较具典型意义的史诗。它是流传于哀牢山区一部长达5600行的哈尼族迁徙史诗,详尽地记述了哈尼族先民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经历艰难曲折,从遥远的北方向南迁徙的事迹。全诗分为7章,每一章叙述一个曾经居住过的地点。主要记述了最早的哈尼族游牧地“虎尼虎那”(红石头黑石头交错堆积),这个地点在遥远的北方,由于人口增加,食物减少,他们南迁到水草丰盛的“什虽湖”边。后由于自然灾害森林起火,他们又迁到龙竹成林的“嘎噜嘎则”。后由于与当地原住民族“阿撮”产生矛盾,又南迁到雨量充沛的温湿河谷“惹罗普楚”,与“阿撮”、“蒲尼”等民族交往甚密,但因瘟疫流行,人口大量死亡而不得不南渡一条大河,来到两条河水环绕的美丽平原“努玛阿美”。在此,哈尼族实现真正的农耕定居,并将其农业发展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生活十分美满,后受到当地一个叫做“腊伯”的民族的凯觎,妒其财富和土地而发动战争。哈尼族战败离开“努玛阿美”,南迁到一个大海边的平坝“色厄作娘”,为避免民族战争,又东迁到“谷哈密查”,得到当地原住民族“蒲尼”的允许,居住下来。当哈尼族人口繁衍,经济大发展时,蒲尼出于惧怕而发动战争。这次战争规模巨大 ,哈尼族险些灭族灭种,战败南迁,经“那妥”、“石七”等地,最后南渡红河,进入哀牢山区。

  《哈尼阿培聪坡坡》记述了哈尼族从北到南迁徙的完整路线,并记述了主要活动地区的地名。但是,由于古今地名的变迁及古今哈尼族语的巨大差异,很难弄清这一系列用古哈尼语记述的地名指的是今天的什么地方。但是史诗对哈尼族迁徙的大致方向来说基本上是对的,因为,哈尼族与彝族都源于古代羌人。这部史诗所记述的哈尼族南迁的路线及所记地名是极其宝贵的。正是这些古地名的存在和史诗对这些地名所示地区的具体而生动的描述,给考证、勘察和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线索,并对进一步研究哈尼族族源、迁徙,提供了极其珍贵的材料。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史诗不仅涉及到哈尼族的族源与迁徙,而且直接涉及到了这个民族在迁徙过程中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与演变。

  根据史籍记载,公元前3世纪活动于大渡河以南的“和夷”部落,就是今天哈尼族的先民,是古代羌人南迁的分支。从公元4世纪到8世纪的初唐期间,有部分哈尼族先民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达澜沧江地区。在唐人文献里,哈尼族的先民被称为“和蛮”。公元7世纪中叶,“和蛮”的大首领向唐朝进贡方物,唐朝在给云南各族首领的敕书中就列入了“和蛮”首领的名字,并承认他们都是唐朝的臣属。“南诏”、“大理”地方政权建立后,其东部的“三十七蛮郡”中,“官桂思陀部”、“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铁容甸部”等,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公元10世纪大理国时期,哈尼族开始进入封建领主制社会。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设置元江路军民总管府隶属云南行省,加强对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统治。明朝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哈尼族部落首领由明王朝授予了土职官衔,并受所隶流官的统治。清朝在云南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了哈尼族地区的一些土官,流官制度代替了部分地方的土司制度,但思陀、溪处、落恐、左能、瓦渣、纳埂、犒牾卡等地土官仍被保留下来,土司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民国建立后,国民党政府在红河南岸哀牢山区逐步改土归流,推行区、乡、镇制度。但是最终, 土司区仍为“流官不入之地”,实行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土司制度仍然完好无损。直到新中国成立后 ,土司封建领主制度才最终被废止。

  清咸丰三年(1853年),哈尼族贫苦农民田四浪(又名田政、田以政,墨江县人)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下,聚集三千多哈尼族、彝族、布朗族贫苦农民在团田乡绿叶凹壁村举行起义,迅速占领了哀牢山中段地区。1856年,田四浪领导的起义军和彝族李文学领导的起义军共同联合作战,给予清朝统治者和封建地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起义军在经济上实行“庶民原耕庄主之地,悉归庶民所有,不纳租,课税二成,荒不纳”的土地纲领,深得各族贫苦农民的拥护。这支在哀牢山战斗了二十年的起义军,最终被清政府镇压下去了。

  1917年,元阳县猛弄和金平县猛丁地区近两百个村寨爆发了哈尼、苗、彝、傣等族万余群众的联合大起义,起义军领袖是元阳多沙寨的哈尼族十九岁贫农妇女卢梅贝。起义军提出“杀死白土司,人人有饭吃”的口号,向猛弄土司展开了猛烈进攻,占领了司署,打开了土司的仓库,将粮食分给了贫困农民。接着又向溪处、瓦渣等土司发动进攻,逼得土司抱头鼠窜。这次起义虽然最后失败了,但它的光荣业绩却铭刻在哈尼族人民的心中。哈尼族人民把领导这次起义的女英雄卢梅贝尊称为“多沙阿波”(多沙是寨名,阿波是阿爷的意思),把这次起义编成故事在民间广为传诵。

  正当红河南岸哀牢山区封建土司制度风雨飘摇之际,云南军阀、滇南卫戍司令发兵,并同各土司、地主武装联合反扑,镇压起义。面对强敌和恶劣的环境,义军坚持苦战了两年。经历了50多次战斗,终因寡不敌众,起义失败了。反动土司对起义军和哈尼等族群众进行了血腥的报复屠杀,四处捉拿多沙阿波而不见踪影。但在哀牢山区却流传起这样一个故事:多沙阿波挥舞长刀突破重围,骑着白马上天去了……。其实,多沙阿波在哈尼族群众的掩护下,隐姓埋名,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芦梅贝,虽然当时仅是一位18岁的女青年,但被当地人民称为“多沙阿波”,意思是多沙村的阿爷。这位女性的行为代表了哈尼族人民的意愿,为民族的利益作出贡献,理应受到人们的敬重,理应称为阿爷。她们的故事,妇孺皆知,至今仍在哀牢山区广为流传。

  解放战争时期,不少哈尼族青年积极参加党领导下的地方游击队,发动群众,争取民族上层,开展武装斗争。1949年各地人民武装积极配合我人民解放军阻击国民党军队,围歼逃敌,解放了滇南,滇西南,迎来了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新生。

  长期以来,英勇的哈尼族人民对帝国主义的侵略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反抗斗争。1895年,法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割让哀牢山南部的“十五猛”中的猛蚌、猛赖、猛梭、猛乌、乌得等5个“猛”地区,蒙自的汉、哈尼、彝等各族人民于1900年奋起反抗,焚烧了侵略者在蒙自开设的洋关。法帝国主义以此为借口,竟出兵侵占十五猛中的猛丁(今金平县龙膊地区),哈尼族和各族人民操戈执矛,英勇击退了侵略军。1925年和1935年,法帝国主义又两次出兵侵扰我红河、绿春、金平、江城等地,都受到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英勇反击。

  1949年前,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哈尼族的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红河南岸的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和江城等县,处于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过渡的阶段。这些地区还残存土司制度。土司是土地的所有者和政治上的统治者,占有土地、山林、水渠等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民使用土地必须交纳各种封建负担,遭受沉重的经济剥削。土司每年不但向农民征收占产量6%至20%的官租,而且还要把一部分土地租佃给农民,征收等于产量30%至50%的地租。官租和地租是压在农民身上的最沉重的负担,每年要夺取农民一半以上的劳动果实。土司还掠夺好田作为私田,通过无偿劳役分配给农民耕种。此外,农民还要负担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街税、屠宰税、当兵款等。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土司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多。如元阳犒牾卡土司共占有辖区水田的40%,达1000多亩,称为“官田”,经国民党政府“清丈”后,“官田”变为“私田”。过去专为各种差役设置的兵田、号令田、马草田、挑水田、看坟田、门户田等也多数改成了租佃关系。这种变化说明土司已由封建领主向封建地主转化。

  土司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在其辖区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数十个村寨合为“里”,设“里长”,几乎所有的“里长”都是当地的地主。“里”下设“招坝”,管一坝或数村。土司署(衙门)内,设“司爷”、“管家”、“侍候”、“值班里长”。土司拥有武装,设“团长”(大队长)、“兵头”带领。还有法庭、监狱,设“班房老总”管监狱水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红河地区的土司就有机枪100余挺,长短枪4000多枝。土司对人民群众施行经济上的剥削和政治上的压迫,用吊打、杠木枷、坐软板凳、丢阴洞等酷刑,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

  分布在墨江、新平、镇沅等靠近内地的哈尼族,由于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比较大,自明清以来就已陆续进入了封建地主经济的范畴。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与当地汉族相当,土地的买卖、租佃关系已很普遍。地主阶级占有大量的土地,贫苦农民则受地租、债利、雇工等形式的残酷剥削。以墨江水癸寨为例,地主、富农集中了70%以上的土地,其中占全寨1/3以上的水田,已经流入其他民族的地主(主要是汉族)之手,贫雇农严重缺地或没有土地,雇工剥削率达百分之五十至七十,高利贷剥削率一般为100%。

  分布在西双版纳和澜沧一带的哈尼族,受傣族封建领主的统治。傣族最高领主“召片领”把山区的哈尼、布朗等族划分为“卡西双火圈”(即“12个奴隶区域”),作为对山区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的行政区划。一个“火圈”包括几个到十几个自然村,由“召片领”加封哈尼等族头人为“大叭”管辖。各村又设“叭”、“鲊”、“先”等大小头人,除了征收棉花、花生、大豆等物品外,还征收各种杂派,如“招待费”、“门户钱”等。哈尼族猎得野兽,也得把倒卧地面的一半兽身献给领主。哈尼族头人凭借傣族领主给予的政治特权,通过派无偿劳动和强迫送礼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剥削,但剥削量一般不大。

  在傣族领主统治下,西双版纳不同地区的哈尼族,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平衡。居住在景洪县的景洪、勐龙和勐海县的西定等地哈尼族,还残存一定的原始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特点。每个村寨都有一定的土地范围,占耕地面积绝大多数的旱地属村寨公有,村寨成员均可自由开种,为数不多的水田、茶园属个体所有。居住在勐海县的格朗和、勐宋和勐腊县的易武、尚勇等地的哈尼族,土地私有制已有较大的发展,地主、富农不仅占有相当数量的水田、茶园,而且还有村寨附近的山林、荒地。地主、富农凭借较充裕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贫苦农民进行雇佣,租佃和高利贷等多种形式的剥削。

  哈尼族人民长期遭受剥削制度的压迫,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国民党的统治,贫苦农民长期过着“野果充饥肠,树皮当衣裳”,“头冷蓑衣盖,脚冷灶灰埋”的苦难生活,不少人被迫卖儿卖女,逃荒要饭。哀牢山坝溜地区马良寨原有150多户人家,由于迁徙和死亡,到新中国成立时只剩下17户。

  利用山区自然条件开垦梯田,是哈尼族的特长和千年的传统。在西南高原之上,凡有哈尼族居住的地方,都有哈尼族开垦的梯田。梯田几乎成了这个民族的标志。作为人类劳动和创造的物质文化实体,梯田凝结着哈尼族悠久漫长的历史,沉淀着丰厚广博的文化和维系着复杂多样的生活。

  在滇南红河南岸的哀牢山中,梯田蔚为壮观,呈长条环状的水田绕山而行,从山脚到山顶,埂回堤转,重重叠叠。站在山脚,水帘飞瀑,云雾升腾,道道田埂犹如天梯直抵云端;站在山顶,林涛阵阵,细雨蒙蒙,那大者数亩之广,小者形如澡盆的梯田随山起伏铺天盖地;而游动交错的沟渠、埂堤衬着天光,更如万练银蛇飞舞大地,缠绕着重重大山。这种亚热带崇山峻岭中的梯田壮景,是哈尼族农业世代创造性的表现。哈尼族有着种植梯田的丰富经验,能根据不同的地形、土质去修筑,还善于利用“山有多高,水有多高”的自然条件,把终年不断的溪流涧水,通过傍山水沟引进梯田。梯田是建立在哀牢山自然生态系统之上的良性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哈尼族社会文化生态系统提供了基础。目前,我国正准备将红河哈尼族的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实际上,哈尼族营造梯田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世纪,哈尼族最早的农耕定居地大渡河畔,那时的“厥土青黎,厥田下上”就是梯田台地的形象写真。遥远而古老的梯田农耕经验和技巧,以及在漫长迁徙过程中吸收各民族农耕经验和技艺,使哈尼族的农耕适应性举世无双。哈尼族在哀牢山的梯田创造过程,实际上就是古老农耕和平坝农耕文化的移置过程,它以浓缩的形式几乎经历了人类农耕发展史的全过程,使用了原始农业到传统农业的全部手段。终于,经过了隋、唐、宋、元、明、清,上千年的哀牢山区农业实践和世世代代的努力,哈尼族的梯田以一种奇迹般的、完全吻合于哀牢山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姿态呈现于天地之间。

  哈尼族在对哀牢山区整体自然生态环境的把握和长期农业实践的基础上,创造了一系列独特的农业生态文化。哀牢山区整体自然生态环境以“立体”为其显著特征,即立体地貌、立体气候、立体植被群落及其相互关系。

  居住文化是农业生态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有一句谚语:“要吃肉上高山,要种田在山下,要生娃娃在山腰”。可以说,哈尼族的农业生态系统,就隐含在这一谚语中,并得到了朴素而又形象的表达和反映。“要生娃娃在山腰”是对居住地的选择,基于对哀牢山整体自然生态环境的充分认识和把握,哈尼族选择半山居。在哀牢山区,其低海拔河谷地带,炎热潮湿,瘴疠流行,毒蛇、蚂蟥、蚊虫、小黑虫(一种有毒的小虫,形小难见,来时形成雾状,人被叮咬,成片红肿,奇痒难忍,抓破溃烂,疼痛异常)猖狂横行。在旧时医疗卫生条件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人的生存和发展受到极大的威胁;而高山区,云雾蒸腾,阴雨连绵,冷而潮湿,又是猛兽出没之区,人畜存活难有保障;中半山,冬暖夏凉,气候适中,有利于人们的生活,且在哀牢山区优良的生态环境中,既可上山狩猎采集以获副食,又易下山种田收获粮食。因此,半山居住地的选择是哈尼族对哀牢山整体自然生态环境的认识和把握的结果,反映出哈尼族的自然生态观 。

  村寨一般为数十户,多至三、四百户。在红河南岸的哀牢山中,哈尼族建造被称为“土掌房”的土木结构住房。这种住房有坚实的土墙,厚重的草顶。这草顶不仅遮风挡雨,更为重要的是使住房内冬暖夏凉,通风干燥。一般为三层楼房。由于哀牢山区湿度较大,地气严重,直接地面的房屋第一层不宜人居住,多用于关养牲畜;第二层则住人。住人房层中有火塘,在楼板上用土筑成方形,有的人家还在火塘边筑有灶台,供炊爨之用。该层内靠墙隔出数室供人居住,一般为房主夫妇及幼儿居住。第三层,堆放粮食及贮藏食物,该层是为顶楼,蘑菇形房顶使其具有良好的通风效果,粮食及其他物品不易受湿宜于保存。

  哈尼族人家一般都建有耳房,建有双耳房的建筑形成四合院。耳房建筑,对于哀牢山哈尼族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由于哀牢山区山高谷深,地势起伏,少有平地,即使村中也是如此,这对人们的生活生产都有诸多不便。耳房建筑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耳房建筑为平顶。房顶铺以粗木,再交叉铺以细木和稻草,上加泥土夯实(如今则多用水泥抹顶)作为晒台。于是,晒谷、晾衣、乘凉、孩子游戏、妇女纺织往往都在晒台上进行。晒台成为人们生产劳动、日常生活和闲暇活动的重要场所,是梯田农业和居家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次,耳房一般都做为未婚儿女的住房。哈尼族社会盛行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凡成年的男女青年其自由社交父母均不干涉。于是居住耳房,更便于青年男女接待自己的朋友。也有的地方,在儿女成年未婚时,在住宅的旁边建盖小房(扭然)供儿女住。耳房则做为碓房,或作为客房,或堆放农具等杂物。墨江一带多是土基楼房,平面屋顶,间间相连。西双版纳哈尼族住的则是竹木结构的楼房,旁设凉台,别具一格。

  季节划分和农事历法是哈尼族对人类历法的一大贡献。在哀牢山区,哈尼族将全年分为三季,即“造它”为冷季,“渥都”为暖季,“热渥”为雨季,每季四个月。冷季相当于夏历的秋末和冬季;暖季约当于夏历的春季和初夏 ;雨季约当于夏历的夏季和初秋。这与哀牢山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整体季节相锲合。在哀牢山区的具体生态环境中,具有“一山分四季,隔里不同天”的气候季节特点,但其整体自然生态环境大季节则是按降雨的集中特点分为干季和雨季的。哈尼族的季节划分,将整体大季节中的干季分为冷季和暖季,乃成为三季。哈尼族的这种季节划分,是在对哀牢山整体自然生态环境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划分的,非常符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也更贴切地体现和适应哈尼族农业生态梯田农耕的季节性和阶段性。譬如,当“渥都”(暖季)来临,正是夏历的早春二月到盛夏五月之间,这是哈尼族新一轮梯田农耕的开始,亦是最繁忙的季节。其二月间春意萌动,气候转暖,哈尼族农民着手备耕,浸泡和播撒谷种,并为梯田准备肥料。当“热都”(雨季)到来,正是稻秧栽插、谷子生长以及稻谷成熟的期间。中秋时节,天气清凉,稻谷渐见成熟,农人在田边地角搭起窝棚(田间小屋)昼夜守护,防止野兽偷食和糟踏庄稼。晚秋到来,已是九月,稻谷正届黄熟,于是全民出动,抓紧秋收,颗粒归仓。哈尼族一年只种一季水稻,至此,一年的各项主要农事活动即告结束。当 “造它”(冷季)来临之际,哈尼族农民铲埂修堤、犁翻田土、疏理沟渠、放水泡田。此一时期的蓄水泡田称为“梯田过冬”也称“冬水田”。整个冷季,是为农闲。在这一季节里,哈尼族过年“祭龙”、探亲访友、说亲嫁娶,任其自由。

  哈尼族在“三季节”划分之外,又有物候历的划分。物候历将一年分为12个月,根据哀牢山气候变化、植被变化、动物(主要是鸟、虫等)变化的规律来确定月份及安排农事活动 。哈尼族的物候历,生动形象,便于记忆,使用至今。如果没有对哀牢山区整体自然生态环境的认识和把握,创造和使用这种历法是不可思议的。

  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规律的认识及把握,还使哈尼族创造出了一套与物候历相配合的、较为准确合理、适宜山区梯田农耕生产生活的农事历法。哈尼族的农事历法基本上同于夏历,按自然界天象和哀牢山区物候变化轮回周期纪年,每年分为12个月,以月亮圆缺周期纪月,每月30天,一年360天;哈尼族的日,以12生肖命名,推算方法同于夏历。哈尼族的历法,是对自然生态、自然规律的逐步认识而逐步发展的。据研究,哈尼族曾实行过“十三月历”,即将一年分为13个月,其中有两个月是各15天。哈尼族还实行过“十月历”,即每年分为10个月,每月36天。上述“十二月历”、“十三月历”、“十月历”都是每年360天,与现行公历(太阳历)的365•25天略有差异。对此,哈尼族不是采用隔年置闰的方式解决,而是每年五月和十月各设三天过年日,这样,一年就是366天。于是,哈尼族的重要年节,实为其农事历法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个周期梯田农耕始末的重要标志 ,如“六月年”为梯田农业栽插结束农作物生长的开始,“十月年”为梯田农业农作物收割的结束。

  哈尼族的服饰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衣服用自己染织的藏青色土布做成。在哀牢山区,金平、元阳、绿春一带的哈尼族常将所织布料染色之后再行剪裁制衣,而红河、元江等地哈尼族则待缝制成衣后才染色。直到20世纪50年代,哈尼族服装,无论男女老少均为蓝色和黑色。就整个哈尼族的服饰来看,虽色调单一,但款式和装饰却众多,呈现纷繁复杂的景观。哈尼族男子服饰,各地各支系大体相同,一般着对襟上衣,宽松长裤,有的黑布包头。服饰纷繁实际上体现于妇女,各地妇女服装上身有长衣、短衣、斜襟、对襟、有领、无领、有扣、无扣、长袖、短袖之分,下身则有长裤、中裤、短裤、长裙、中裙、短裙之别。

  哈尼族服装的装饰和发式,是审美的需求,亦是性别年龄的分野。男子头饰、服装装饰均简单,头缠包头,身穿布衣而已,最多银币作扣,以为装饰。妇女则不同,发式有单辫、双辫、垂辫、盘辫之区分,装饰物有年龄、婚嫁、生育、节庆的不同。哈尼儿童,不分男女,装饰在头,在自制的小布帽上钉有猪牙、海贝、银泡、银钱、虎豹牙、穿山甲鳞壳等饰物。少女及年轻姑娘编辫下垂,头缠包头,包头上饰以红线或成排银泡,衣襟、衣边、袖口、裤脚边镶绣彩色花边,佩带银耳环、耳坠和项圈,胸饰以银链、成片银泡和成串银币,手腕戴银镯。已婚和生育后的妇女编独辫和双辫盘于头顶,覆盖包头巾,服装上银饰渐少,前襟、衣边、袖口、裤脚边仍镶绣彩色花边。老年妇女辫发盘顶,衣着朴素,几近全黑,无花边少银饰。节庆之期,哈尼族男女老幼均着新衣,姑娘们花枝招展,装饰盛于往日,走起路来,浑身叮当作响,十分引人注目。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哈尼族曾穿用一种木屐,这种木屐多为竹板所制,鞋底留有竹节或刻出凸棱用于防滑,十分适于田埂和田间泥路的行走,应属哈尼族服饰的独特部分 。

  叶车是哈尼族的一个支系,叶车妇女的服饰很有特色。红河县叶车妇女一般头戴白尖帽,上身穿靛青色对开式短袖土布衣,无领无扣,由宽宽的五色腰带扎腰。布衣是一件一件地套着穿,少则七八件,多达十余件,里长外短可以看出衣服的件数。叶车人认为,衣服件数越多,服装越美,越能显示出家庭的富裕。她们下身穿黑色短裤,裤脚口打上适当的褶纹,褶纹数与上衣数大致相等,大腿以下全部裸露。

  哈尼族的传统节日众多,最主要的是十月年和六月年。哈尼族以农历十月为岁首,过十月年,就是过新年。节期五、六天,多至半月。有条件的人家要杀猪、舂糯米粑粑。亲友互相拜访,有说亲的就趁这个节日请媒说亲,嫁出去的姑娘回娘家探望。六月年,红河地区称“苦扎扎”,是哈尼族的农业祭祀活动,是哈尼族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在六月过年,第一是因为按照哈尼族历法节令,这时春耕栽插大忙季节的农活已全部结束,人们希望天神来保佑禾苗成长使粮食获得丰收;第二是按照哈尼族传统文化“属羊的六月来到了,要讲羊月的古礼”。这古礼就是祭祀迎请天地之神。哈尼族古歌唱道:“秋房选在属龙的日子/龙是哈尼离不开的大神/秋房是天神地神的在处/每年的六月他们来到世上和哈尼过年。”由于哀牢山区各地气候差异,农业节令耕作时间亦有差异,因而,各地节期略有不同,节期有长有短,有的地方节期4天,有的则6天。

  “苦扎扎”是哈尼族一个传统的农业生产的节日,含义是五荒六月,雨水频繁,气候湿热,形容枯槁,青黄不接,度过艰苦的岁月。杀牛(黄牛)祭祀,祭天神、土地神和祖先神。牛肉平均分配,集体安排生活。五月、六月村里容易发生疾病,田间容易遭受虫害,因而清扫水井,夜晚点燃松明火把,照亮屋内,驱赶邪恶,火把插到田间路旁,送走瘟神。“苦扎扎”又是一个欢乐的节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青年男女则撵磨秋、荡秋千,对歌跳舞,尽情欢乐。男青年还串游邻近村寨,比赛秋千,行牛皮鼓舞,热闹非凡。节日的文化内涵反映了自然物候的农事节令,体现了先辈的生产生活规律,各地哈尼族关于“苦扎扎”节的种种神化传说,反映了哈尼族先辈们借助想象或幻想对自然力的斗争和对理想的追求。

  由于吸收了汉文化,红河地区的哈尼族,和汉族一样也过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

  20世纪50年代,哈尼族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这在西双版纳比较严格。一般认为多妻不符合哈尼人的习俗,弃妻再娶要受舆论的谴责,还得给前妻及其舅家送礼赔不是。但婚后多年不育男孩而娶妾则被允许。青年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社交,谈情说爱。结婚要征得父母同意,不少地区实行包办婚姻。墨江碧约人有“踩路”订婚的习惯,就是男女双方情投意合后,由双方老人同走一段路,如果在路上没有遇到兔子、狼等野兽,就算订婚了。结婚后两三天,新媳妇就回娘家,一直到要栽秧时才回夫家。红河一带结婚第二天回门后即落夫家。

  哈尼族还保持父子连名制,普遍使用“父子连名”家谱。父子连名制家谱,其实质,是父系制家庭结构、血缘及财产继承关系的体现;其形式,是父亲名字的末一个字或两个字做为儿子名字的前一个字或前两个字。例如:黑嘎(父名)——嘎唠(子名)——唠筛(孙名)……。这样,长久以后,就会形成一串长长的父子连名谱系。如元阳县麻栗寨李黑诸的一段家谱是:初末吁—末吁直——直托吾——吾里漂——漂马登——马登达——达都苏——苏末着——末着期——期米勃——勃吾苏——苏督——督采——采米……。现在流传的父子连名家谱,一般在40代至55代左右。各地哈尼人的父子连名谱系,世系数量不等,名称也不完全一样,但各个谱系的前半部分,在它们之间各有若干世系名称是相同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在来源上的联系。父子连名制的出现,反映了父权制的确立,它对探索哈尼族的社会历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哈尼族文学过去只有民间口头文学,有神话、传说、诗歌、故事、寓言、童谣、谚语、谜语等。神话,传说中有讲述万物来历的《创世纪》;有叙述人类战胜洪水,繁衍生息的《洪水记》;有反映哈尼族历史迁移的《哈尼祖先过江来》等。诗歌可大体分为“哈八”(古歌),“阿其估”(情歌),“阿迷车”(儿歌)等三大类。其中,“哈八”历史最久容量最大,囊括了哈尼族的历史、传说、族源、民族迁徙、山地农耕、历法节令、人生哲理、道德情操、宗教信仰等等。“哈八”多在婚丧、节日、祭祀以及其他庄重的场合吟唱,曲调庄重严肃。“阿其估”,只能在山间田野唱,歌唱爱情和生产,以爱情为主,男女对唱,歌声嘹亮,激情奔放。“阿迷车” 虽属儿歌,但哈尼族男女老少均能歌咏吟唱。此类歌内容十分丰富,日月星辰、江河山川、一草一木均可叹咏,儿歌是哈尼人最早的启蒙歌,反映了儿童的生活情趣,有的是长辈给孩子说唱的,教育孩子热爱劳动。哈尼儿童一般都将其烂熟于心,倒背如流,受用一生。

  哈尼族能歌善舞。乐器有三弦、四弦、巴乌、笛子、响篾、葫芦笙等。“巴乌”是哈尼族特有的乐器,用竹管制成,长六、七寸,7个孔,吹的一端加个鸭嘴形的扁头,音色深沉而柔美。舞蹈有“三弦舞”、“拍手舞”、“扇子舞”、“木雀舞”、“乐作舞”、“葫芦笙舞”等。流行在西双版纳地区的“冬波嵯舞”,舞姿健美,节奏明快,气氛浓烈,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是群众喜爱的一种舞蹈形式。

  哈尼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认为天地间存在着强有力的天神、地神、龙树神和具有保护神性质的寨神、家神等,必须定期祭祀,祈求保佑。而对于给人们带来疾病和灾难的各种鬼神,则要通过祭祀和巫术加以制约、驱赶。西双版纳的哈尼族每年要祭“龙巴门”(即寨门)。龙巴门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住在门内的人可以得到村寨神的保护和同寨人的帮助,离开了龙巴门就是离开了神和集体,会孤力无援。

  在红河南岸哈尼族社会中,神灵鬼魂有主次之分。其主要的神有天神、地神、山神、寨神和家神。这些神灵是须臾不可怠慢的,要定时祭祀。特别是二月的祭龙(昂玛突),三月的祭山,六月的祭水,七月的祭天都是集体性祭祀活动。“龙树”被认为是人类的保护神,各地每年都要祭祀。每个村寨都有公共的龙树,有的地方如红河南岸一带还有家族自己的龙树。祭龙树的仪式很隆重,由祭师主持,杀牲献祭。人们自带酒食,到龙树林欢聚,饮酒唱歌,祝愿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各地也比较流行忌日的习惯。在西双版纳哈尼族地区,每年的羊日都是忌日,此外遇到不吉利的事,如寨内死人,野兽进寨,狗爬屋顶,发生火灾等也都认为是忌日,必须停止生产,有的还要搞祭祀活动,以为这样可以避免灾祸降临。

  20世纪初,基督教传入部分哈尼族地区,佛教也曾在一些地区传播过,但信教的人不多,影响不大。1949年以后,上述宗教活动已逐渐减少。

  新中国成立之初,哈尼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在肃清国民党残敌、清匪反霸、安定社会秩序的同时,积极开展民族工作,疏通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巩固人民政权。1950年至1957年,国家在红河地区发放了农业贷款160多万元,救济粮100多万斤,各种救济款90多万元,此外还发放了大批的衣物,农具、种籽、耕牛,帮助哈尼等各族人民克服生活上的困难,逐步恢复和发展生产。

  1951年4月,中央民族访问团来到红河地区访问,带来了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的热情关怀,使哈尼族人民受到极大的鼓舞。到1952年初,盘踞在哈尼族地区的土匪、特务已基本肃清,社会秩序安定,从而为进行民主改革,发展生产创造了先决条件。

  从1952年起,党和政府在哈尼族地区从不同情况出发,用了5年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靠近内地的墨江、新平等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与当地汉族基本上相同,从1952年到1953年,与当地其它民族一起进行了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在元江县的大部分地区和建水县靠近红河的一部分地区,社会情况和民族关系等方面都比内地复杂,土改中这些地区采取一些不同于内地的、作法比较缓和的政策。红河、元阳、金平、江城和西双版纳等边疆地区,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比较落后,民族关系与阶级关系交织在一起,民族上层与本族群众还有一定的联系,本着有利于巩固边疆秩序,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发展生产,采用了自上而下的与民族上层进行协商和自下而上的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民主改革。至于沿边一线少数发展更为落后的地区,当整个地区的封建统治阶级被打倒后,这些地区也就基本铲除了外来封建剥削,对于民族内部的阶级剥削因素和原始公社制残余,则在发展生产和组织互助合作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土地改革运动,使哈尼族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大大加强了民族团结,巩固了边疆的社会秩序。土地改革结束后,党又引导广大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但是,“文革”10年,哈尼族地区和全国一样,政治、经济、文化等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中国共产党通过艰苦的拨乱反正,国家终于又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哈尼族地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可以从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帮助成立蒙自专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和元阳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算起。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成立,保障了各民族在人民政权中的平等地位,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发挥各族人民的力量进行各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哈尼族地区成立了“红河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区、乡级的“元阳县太和哈尼族彝族傣族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元阳县麻栗寨哈尼族自治乡人民政府”和1953年建立的西双版纳“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自治地方的建立,使这些地区的哈尼族等人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太和区各族人民踊跃地交纳爱国粮;麻栗寨乡积极开展了生产救灾和对敌斗争工作。哈尼族地区民族区域自治的初步推行,对各方面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使党的这项政策日益深如人心。1954年元旦,成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1957年与蒙自专区合并建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还建立了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哈尼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发挥哈尼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挥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促进自治地方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均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有力地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部重要法律科学地总结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以来的丰富经验,进一步充实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健全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它的公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巩固国家的统一,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哈尼族的自治州、县都制定了“自治条例”并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及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全面正确行使自治法赋予的各项权利,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政策,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发展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培养民族干部等各项事业的具体规定。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和发展,使哈尼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促进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哈尼族地区,各民族互相尊重、互帮互学、互谅互让,为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而奋斗。

  新中国50多年来,哈尼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社会及文化教育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农业方面,新中国成立前,哈尼族地区生产力极其低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的原始、传统农业十分普遍,生产落后,民不聊生。从新中国建立起,广大哈尼族农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地改坡地为梯田,改旱地为水田,修建水库,扩大灌溉面积。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大部分地方实现了粮食加工机械化。各地新建了800余座电站,通电村社达到90%以上。农、林、牧、副、渔事业,也都有较大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哈尼族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对促进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农村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经济正向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产业化方向发展。现今正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业方面,过去,哈尼族地区的工业十分薄弱,仅有少量的矿业土法采冶和手工业作坊,现在已建立了冶炼、采矿、机械制造、化工、建材、能源、纺织、塑料制品、卷烟、食品加工等工业部门。

  50多年来,为改变哈尼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落后的状况,党和政府狠抓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交通、水利、通讯、能源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后劲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大为改善,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199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路通车里程11200公里,与1949年相比公路里程增加了80倍,从没有一千米柏油路发展到1688公里柏油路,2005年,公路通车里程达1.77万千米,还建成昆明至蒙自高等级公路;实现了全州13个县市县县市市通柏油路,所有的乡镇和85.4%的行政村通了公路。全州累计建成水库415座,总库容93062.1万立方米;全州乡镇全部通电,行政村通电率达89%;建成了程控电话、长途通讯数字化,初步形成了光缆、微波、程控、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图文传真在内的现代通讯系统。

  在哈尼族地区,特别在红河南岸山区,过去奸商盘剥,农民卖5斤棉花才能买回1斤食盐,外地商人的1根针就能换走1只鸡。新中国建立后,社会主义商业对发展经济、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方面,都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努力搞活流通,商业网点遍及城乡,繁荣了城乡经济,方便了生产和人民的生活。1979年到1998年,红河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2元提高到1237元,增长了10倍;城镇职工人均年工资由1952年的422元提高到6599元,增长15倍。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91元,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年工资增至14819元。

  哈尼族的传统文化十分丰富多彩,新中国成立后,文化事业才真正地发展起来,50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个创作繁荣、演出兴旺、文化交流频繁、农村文化全面展开的良好局面。2005年,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已有文化事业机构219个,其中艺术表演团体11个,图书馆15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5个、乡镇文化站141个,村文化室1000多个、博物馆、文物管理所15个。在全州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三级群众文化网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文工团、电影院、国营书店各一个,文化站10个。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445座,电视覆盖率达98%,广播覆盖率达100%。

  民族教育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以哈尼族居住区绿春县为例,1949年前只有一所小学,1952年有小学7所;2005年已有学校317所,其中中学10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145所、小学教学站159个、幼儿园2所。各级各类在校生38902人,其中中学生12095人,职业中学生833人,小学生24705人。80%的哈尼山寨都有了学校,99%以上的学龄儿童都已入学。现在,哈尼族不仅有本民族的大学生,而且有了硕士生、博士生。

  医药卫生事业逐步完善。过去哈尼族医药卫生事业十分落后,有病找“贝马”(巫师)退鬼,或找为数极少的草医治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建立了县人民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县药品检验所等医疗、防疫、保健、药检机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到2004年,有甲级卫生室45个,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14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合格率95.6%,到位资金867.5万元;投资400万元的人民医院住院大楼竣工。2005年绿春县共有医疗机构17个,村卫生室83个,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哈尼族人民健康水平大大提高。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哈尼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现在正在向着更为健康的道路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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