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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


来源: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民族书画艺术研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1-22 09:31:21 查看次数:2112
 土家族总人口为8028133人(2000年),主要分布在我国湘、鄂、渝、黔交界地带的武陵山区。其中,湖南省的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张家界市的慈利、桑植等县,常德市的石门等县;湖北省主要分布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建始、巴东、恩施、利川等县市,宜昌市的长阳、五峰两县;重庆市主要分布在渝东南的黔江、酉阳、石柱、秀山、彭水等区县;贵州省主要分布在黔东北的沿河、印江、思南、江口、德江等县。

  土家族所居住的地区,属于山区丘陵地带,海拔多在400-1500米之间,境内山岭重迭,岗峦密布,主要的山脉有武陵山、大娄山、大巴山等。其中,武陵山脉横贯其间,分布区域最大,酉水、澧水、清江、溇水、武水、乌江、郁江、贡水(忠建河)、唐崖河等河流纵横交错。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具有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的良好条件。经济作物有甜菜、苎麻、棉花、油桐、油茶、茶叶等,其中油桐、油茶是土家族地区多种经营中的主要项目,在土家族人民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经济林木有松、杉、楠、柏等。此外,贵重的药材、水产与地下矿藏也很丰富,珍贵的娃娃鱼是闻名中外的特产。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密基卡”或“贝锦卡”,意为“土生土长的人”。历史上,土家族先民被侮称为“蛮”或“夷”。宋代以前,居住在武陵地区的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侮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 。宋代以后,土家族就单独被称为“土丁”、“土人”、“土民”或“土蛮”等 。改土归流后,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加,“土”、“客”、“苗”往往对举,以对武陵地区的土家、汉、苗三族进行区分。“土家”作为族称,是在较晚时期出现的。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将土司后裔的“支庶之家”称为“土家”,而将当地汉族移民称为“客家”。土家族大姓主要有向、彭、田、覃、谭、冉等。

  土家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分为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潭溪乡的土家族操南部方言外,其余土家族均操北部方言。土家族没有本民族文字,长期以来使用汉文。绝大多数土家人都通用汉语,部分人兼通苗语,目前只有酉水流域永顺、龙山、来凤等县的部分土家人会说土家话。

 关于土家族的族源,说法不一。

  一说是古代巴人的后裔。认为从《十道志》等书的记载和唐代刘长卿、刘禹锡等人反映湖南风习的诗词来看,“巴人”的确广泛进入湘东北、湘西和沅、湘流域;今湘西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比兹卡”),历史上巴人聚居与活动区域内的有些地名,读音与“比兹”近似;巴人的姓名、族名等,也有些和“比兹”的读音近似;巴人和土家族都有关于虎的故事与神话;巴人崇拜白虎神与土家族相同;巴人与土家人的姓氏一部分相同。

  一说是古代由贵州迁入湘西的“乌蛮”的一部。此说根据《溪州铜柱记》说:“盖闻牂牁接境,盘瓠遗风,因六子以分居,入五溪而聚族。”认为土家族来自贵州。贵州境内一直有“比兹”族,如民国《大定县志》卷五谓:“比济系白罗罗之名,因号其地为比跻,久之讹为为毕节”。元代的《经世大典 招捕总录》的《八番顺元诸蛮》篇中也说今贵阳、惠水之间有“必际”一族。“比跻”、“必际”,当即“比兹”,和土家族的自称相近。据历史记载,中唐以后,“越嶲”一带的“乌蛮”曾入贵州 。“兵敷出,侵地数千里” 。当地土著一部分被其征服,就是“白罗罗”称谓的起源,一部分与他们进行长期的斗争,最后被迫迁入湘西和云南。“土家”这个名称即是对新侵入的“乌蛮”而言。土家族的语言与西南彝族比较接近,也是土家族来自贵州的一个佐证。

  一说是唐末至五代初年(910年前后)由彭瑊率领的从江西迁居湘西的百艺工匠的后裔。一部分人在沅陵定居下来,至明洪武二年(1369年),又由沅陵莲花池迁往湘鄂西山区,披荆斩棘,开山辟岭,繁殖生息。

  一说是以自古以来就定居在湘鄂渝黔边境的土著先民为主体,融合了其他一些部族的先民而形成的,特别是构成湘西土家族主体的是湘西古代土著居民。主要证据是:其一,从湘西地区所发掘的文化遗址来看,湘西地区早在公元前4000多年前即有人类栖息;其二,土家族人自称“毕兹卡”,即“本地人”之意,称苗族为“白卡”,即“邻居的人”之意,称汉族为“帕卡”,即“外来的人”之意,这一语言现象说明土家族和苗族是湘西地区土生土长的古老居民;其三,从土家族巫师“土老司”的祭祖唱词和摆手舞的歌词来看,传说中的土家族祖先迁徙都在酉水流域回旋,并未越过大江大河和经过长途跋涉。

  近年来,土家族多元来源说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即以古代巴人的两支——廪君蛮和板楯蛮为主源,融合当地土著和进入该地区的汉人、濮人、楚人、乌蛮等族群共同构成。可以断定,大约自唐末五代以后,土家族这一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开始逐渐形成为单一民族。

  早在周王朝时期,土家族地区就开始了行政建置,巴被封为子国。秦灭巴,统一六国后,在巴人住地设巴郡、南郡和黔中郡。从唐至宋,中央政府对土家族地区实行任用当地首领进行管理的统治政策,史称羁縻政策。在唐王朝“树其酋长,以镇抚之”的怀柔政策下,“杂侧荆、楚、巴、黔、巫中”诸蛮纷纷归附。从元代起,封建王朝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建立土司制度,到明代日臻完善。土司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受中央王朝任命的土司、土官实行封建世袭制,土司既是政治上的统治者,拥有一定数量的武装;又是各自区域内最大的封建领主,土民与土司是一种人身隶属关系。元至清初,中央政府在土家族地区设立了数十个土司,以永顺土司、保靖土司、桑植土司、容美土司、散毛土司、施南土司、忠建土司、酉阳土司、石柱土司和思州、思南土司影响较大。自清雍正五年开始,清政府在土家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即废除土官统治,委派流官治理,到乾隆末年,基本完成。改土归流后,中央政府对土家族地区实行与中原地区相同的政治体制,在湘西设立永顺府,辖永顺、宣恩、咸丰、来凤、利川、建始六县和鹤峰州、长乐县,渝东南设立酉阳直隶州(辖酉阳、秀山)和石柱直隶厅;黔东北设有思南府(辖印江、安化和沿河弹压委员)和铜仁府。在府县以下,用保甲制代替原土家族的基层组织“旗”。

  土家族在历史上与汉族接触较早。据史籍记载,五代梁开平四年(910年),土家族人民即以农业生产为主,并喜渔猎,不事商贾。生产时,男女一样劳动,伐木烧畬(即刀耕火种),播种杂粮,不施肥,不灌溉,待地力尽时,再转移他处,另行开垦,农业产量低。

  在汉族的影响下,冶炼和手工业都有相当发展。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年),土家族上层统治者彭士愁就和楚王马希范在溪州(今永顺)会溪坪结盟,铸铜柱为记。铜柱重五千余斤,高一丈二尺,周围约三、四尺,六棱中空,铜质皎洁发光,刻字十分精巧  。铜柱是否出自土家族,尚不能完全肯定,但是土家族接受了汉族先进生产技术的影响是可以肯定的。

  随着农业生产的逐渐发展,土家族与汉、苗等族的商业贸易也有了发展。五代时,溪州人购买汉货,汉族人民收购土特产,彼此互通有无。这时土家族地区的生产关系主要是封建领主经济。彭士愁就是食邑三百户的封建领主。在封建领主的统治下,大部分良田沃土为“土官”、“舍把”、“头人”所分占。封建领主通过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等形式,对广大农民(农奴)进行残酷剥削和压榨,特别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密切与历代中央王朝的关系和取得更多的“回赐”,以巩固其封建统治,残酷地剥削辖区内劳动人民,将剥削来的部分财物,向封建王朝“纳贡”。到了明代,这种“纳贡”、“回赐”的次数更加频繁,规模也日益扩大。随着这种“纳贡”、“回赐”的往来,民间贸易也有较大的发展,汉族商人、农民大量迁入,大大促进了土家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使之逐渐接近当地汉族的水平。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加以汉族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和文化影响的不同,土家族的经济发展呈现不平衡现象。12世纪初,鄂西土家族地区地旷人稀,少数占有大量田地的富豪之家,为了满足自己豪奢生活的需要,多方引诱汉族农民迁去开垦,规定:凡汉人承耕土地,只要本人提供劳役,不需全家服劳役;所开垦的土地与盖的房屋,可以买卖;客户死亡,妻女可以改嫁;凭文约付货款,不随便勒索等等。这些规定客观上对土家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汉族农民的迁入不仅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也带去了丰富的生产经验。这时,鄂西土家族地区已出现了土地买卖现象,地主经济逐渐发展起来,与封建领主经济同时并存,而在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领主经济仍占统治地位。

  明末清初,土家族农民已大量使用从汉族地区输入的各种先进农具,如铁铧犁、铁镰、铁耙等,还学会制造与使用“蜈蚣车”、“冲筒”、“水磨”、“水碓”、“水碾”等。在汉族地区地主经济的影响下,土家族地区土地买卖盛行,封建领主开始用剥削来的财富,四处购买土地或侵占民田,逐渐向地主经济转化。汉族商人、农民大量迁入,许多汉族商人“累资百万,置田庐,缔姻亲”,变成地主。“县属巨族,自来客籍为多。 ”土司利用其占有大量土地和政治上的特权,对土家、苗、汉等族农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农民除遭受各种形式的地租剥削外,还要承担各种差役,缴纳贡赋。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有“火坑钱”、“锄头钱”等二、三十种。土家族人民过着牛马不如的痛苦生活。

  清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彻底打破了“汉不入峒,蛮不出境”的禁令,大批汉地流民进入土家族地区,民间往来日益频繁;与此同时,清政府强制推行汉文化,这些都极大地改变了土家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客观上进一步促进了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对于土家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840年以后,由于英、美等帝国主义的入侵,大批洋货充斥市场。同时又大量掠夺廉价的桐油、茶叶、药材等土特产,土家族地区大量种植鸦片,破坏了土家族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农村日益破产,广大农民纷纷失去土地。解放前,土家族聚居的地区,土家族的地主占总人口的5-7%,占有全部土地的40-50%,有的达70%;贫雇农约占总人口60%,仅占有土地的10%左右;中农占总人口的25-30%,占有土地的27-35%;其余土地为富农和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土家族地区地主、官僚、土匪三位一体,打家劫寨,杀人放火,派兵抓丁,苛捐杂税,使土家族人民陷于悲惨的生活,一般每年缺粮六个月。“火灶当棉袄,蕨根当粮草,竹片当灯火,赤脚当鞋跑”的民谣,正是解放前土家族人民贫苦生活的写照。土家族地区各族人民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广大人民纷纷起来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

  为了反抗历代反动统治者和外国侵略者的压迫剥削,土家族人民掀起了多次的反抗斗争,对于祖国有很大贡献。明代,土家族人民曾被征调到东南沿海一带与汉、壮、苗、瑶、畲、仡佬、回等族人民一起,共同抗击倭寇的侵犯。在嘉兴王江泾等战役中,永顺、保靖的“土兵”(土家、苗族士兵)屡建战功,被评为“东南战功第一” ,充分体现了土家族人民和各族人民共同反抗外来侵略的爱国主义精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鹤峰土家族人民因不堪忍受土司的残酷统治,纷纷起来暴动,迫使土司畏罪自缢。1795—1797年,黔东、湘西爆发了苗族人民反封建的起义,得到土家族人民的热烈响应。清咸丰年间,在震撼全国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贵州土家族和苗、侗、仡佬、汉等族人民一起,以白莲教的支系灯花教为纽带,高举义旗,组织了红、白、黄等号军起义,沉重地打击了腐朽的清王朝,表现了土家人民的革命斗争精神。

  从1851年开始,湘鄂西土家族人民纷纷秘密结社。川东南的“啯鲁”,曾在鄂西一带活动,来凤等地的“红钱会”、“黑钱会”也先后兴起,他们与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相呼应,到处与统治阶级展开斗争。1861年前后在龙山一带“哥弟会”大盛。这些秘密结社的反封建斗争继续扩大,成为天平天国革命运动的一支力量。同年太平军经过土家族地区,得到土家族人民的支持与配合,在湘鄂西展开轰轰烈烈的反封建斗争。1884年,鄂西沙子地的各族人民因不堪天主教反动势力的剥削压迫,愤起暴动,杀死作恶多端的主教一人、神甫二人,震动了整个鄂西。1897年,利川梨花岭等地的各族人民在全国反帝斗争的影响下,纷纷起来赶走帝国主义走狗,焚毁教堂,抗议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奴役各族人民,有力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土家族地区的侵略活动。

  辛亥革命时期,土家族邓玉麟、牟鸿勋、席正铭、向乃祺等杰出人物积极响应,为辛亥革命的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民国年间,土家族地区又兴起了“神兵运动”,提出“灭兵、灭捐、灭税”的口号,组织农民反抗贪官污吏,进行抗捐抗税的斗争。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湘鄂西土家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农民运动如火如荼,蓬勃发展。1926年来凤等地各族农民用土枪、大刀、梭镖武装起来,反对苛捐杂税,打击地主土豪。后在桑植、泸溪等县成立农民协会,镇压恶霸地主,狠狠打击封建势力。1925到1927年北伐战争,不少土家族子弟参加了贺龙同志所率领的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在大革命风暴的影响下,武陵地区的各族人民的革命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更加深入,农民运动的规模不断扩大。

  1927到1935年,土家族人民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立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8年1月贺龙等同志到湘鄂西开展武装斗争,经常游击在桑植、鹤峰、咸丰、恩施、建始等地。1930年5月,组成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军团,使湖北洪湖根据地与湘鄂西根据地联成一片,成立中共湘鄂西特委。桑植、鹤峰、五峰、建始等县及龙山、宣恩、大庸、永顺等县的部分地区,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同年7月以后,红二军团东下洪湖。鹤峰、桑植等地的游击队、赤卫队合编成红军警卫团,留守湘鄂西边区各县。1931到1933年,红军警卫团在桑植、大庸、鹤峰、恩施、咸丰、宣恩、五峰等地,坚持游击战争。1933年夏,红军警卫团与红二军团会合,继续在湘鄂渝黔边境活动。

  1934年10月,贺龙、关向应同志率领的红二军团与任弼时同志率领的红六军团在黔东北、渝东南交界处会师,并在桑植、大庸、永顺、龙山等县发动群众,深入土地革命,扩大武装,配合中央红军长征。

  1935年,许多土家族优秀子弟参加红二方面军,长征北上,奔赴抗日前线。在抗日战争时期,土家族人民在中共湘西特委和鄂西特委领导下,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运动。1941年,咸丰县英勇的巴西坝各族人民因不堪忍受国民党抓丁派款之苦,有六十余人举刀冲进国民党保长办公室,杀死保长及保丁四人。1943年,永顺、龙山、大庸、桑植等县的土家、苗、汉族人民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反贪官污吏的斗争,起义军攻占了永顺等县城后,起义队伍迅速壮大起来,仅永顺、大庸、桑植三县的起义队伍就达两万人以上。1944年鹤峰县阳河乡的土家族人民为反对国民党的苛捐杂税、抓丁拉夫,一百多人带着梭镖、马刀等武器,杀死伪乡公所人员,烧毁文件,国民党政府为之震惊。

  在解放战争时期,土家族人民纷纷组织游击队,密切配合人民解放军进攻鄂西来凤、鹤峰等地,消灭了反动的地方武装及国民党军队,摧毁了国民党在湘鄂西的黑暗统治。土家族人民载歌载舞,热情地接待自己的亲人解放军,欢天喜地庆祝解放和人民政权的诞生。

土家族地区的经济基本属于山地农耕经济,传统耕作方式是“刀耕火种”或“火耕水耨”,俗为“砍火砂”。土家族在开荒挖土、薅苞谷草、砍楂烧粪等适宜集体性劳动的农活中都兴换工互助。在集体劳动中,土家族创造了一种鸣锣击鼓、伴之以歌的歌唱形式,称为“薅草锣鼓”,也叫薅秧锣鼓、薅草歌、打闹等。劳动者“闻歌雀跃,劳而忘疲,其功较倍”。农耕之外,土家人亦喜欢集众围山打猎,称为“赶仗”。

  土家族日常主食苞谷、稻米,辅以红薯、马铃薯等。菜肴以酸辣为其主要特点,尤喜将黄豆磨细,浆渣不分,煮沸澄清,加菜叶煮熟,制成合渣。其它较有特点的食物还有粑粑、腊肉、油茶、合菜、团馓等。土家族喜欢饮酒,其中常见的是用糯米、高梁酿制的甜酒和咂酒。咂酒,一般把薛曲和杂粮置于坛中密封,少则半年,多则二、三年,久之成酒。待客人到来时,取置堂案正中,以细竹通节为竿,插坛底,堂中置案,两旁分放鸡、鸭、鱼、肉等,各置筷子一双,而不设坐,由主妇开坛,主人请客人上前依次轮流咂酒,后举筷而食,彼此不以为嫌,边吸边食,边唱边跳,载歌载舞,甚为热烈。

  在服饰方面,土家人尚俭朴,喜宽松。传统衣料多为自织自纺的青蓝色土布或麻布,史书上称为“溪布”、“峒布”。 女装上衣矮领右衽,领上镶嵌三条花边(俗称“三股筋”),襟边及袖口贴三条小花边栏杆;下穿“八幅罗裙”,裙褶多而直,后改为裤脚上镶三条彩色花边的大筒裤;姑娘素装是外套黑布单褂,春秋季节多穿白衣,外套黑褂,色似鸦鹊,称之为“鸦鹊衣”。头发挽髻,戴帽或者用布缠头,喜戴耳、项、手、足圈等银饰物。男式上衣为“琵琶襟”,后来逐渐穿对襟短衫和无领满襟短衣;缠腰布带;裤子肥大,裤脚大而短,皆为青、蓝布色,多打绑腿;头包青丝帕或五六尺长的白布,呈“人”字形;脚穿偏耳草鞋、满耳草鞋、布鞋或钉鞋。现今,很多地方的土家族穿着与汉族差不多,只有在隆重集会和节日,或偏僻山村,才能见到土家族的传统服饰。

  土家族的传统民居主要有茅草屋、土砖瓦屋、木架板壁屋、吊脚楼四种类型,除此之外还有石板屋和岩洞。民居结构分为正屋、厢房和司檐:正屋大多为三间,中间一间为堂屋,前面有“吞口”;在正屋两头前面并与正屋垂直的两间为厢房;正屋后面的为司檐,也称拖檐。家庭富裕的建成四合屋,四合屋的前面称门楼子,中间为天井。土家族多聚族而居,民居自成群落。土家族的住所一般为一正两厢,也有一正一厢的,其中厢房为吊脚楼。吊脚楼的地基低于正屋的地基,在其地基上竖立十几根木柱,木柱上铺木板(楼板),以木板为壁,一般二至三层。吊脚楼的前面有阳台,两边有走廊。阳台和走廊排柱悬空,悬柱的末端有圆锥形雕饰,名为吊进瓜。阳台和走廊的栏杆多由木条组成,富裕之家在栏杆上雕龙画凤,在窗子和门上精雕细刻。阳台的屋檐为飞檐翅角,其遮檐用长条木板钉封檐口。鄂西土家族的吊脚楼因前有阳台、两边有走廊,互成转角之势,故名转角吊脚楼。吊脚楼集建筑、绘画、雕刻艺术于一体,是土家族建筑雕刻艺术的杰出代表。

  土家族人十分注重礼仪。过去妇女怀孕后,要请土老师行法事“安胎”、驱邪。分娩,一般要请“接生婆”,要敬祭生育女神巴山婆婆。婴儿降生后,父亲怀抱“报喜鸡”去岳母家报喜,男孩用公鸡,女孩用母鸡。三天后,岳母家以及亲友们挑着礼品前来贺喜,即“打三朝”。满月那天,岳母家要送来衣物,给婴儿“放脚”,正式穿上衣裤,称作“满月酒”或“祝米酒”。在当代,实际上很多地方的土家族都把“打三朝”与“满月酒”(祝米酒)合二为一,统称“打三朝”。

  土家族历史上的婚姻比较自由,男女双方经过自由恋爱,征得双方父母同意,经土老师(巫师)作证,即可结为夫妻。在恩施石窑、大山顶等地,有“女儿会”的习俗,即每年农历七月十二日,青年男女通过“女儿会”,唱歌跳舞,彼此爱慕,结为终身伴侣。改土归流后,土家族被迫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土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有姑舅表婚和填房婚之俗。姑舅表婚,即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又称“还骨种”;兄亡弟收嫂,弟亡兄收弟妇,称为“坐床”。但这些习俗到近代就已不存在了。解放以后,人民政府颁布了新的婚姻法,从此土家族人民真正享受到了婚姻自主的幸福。土家族的婚姻仪礼大致包括“打样”、“求婚”、“讨红庚”、“定亲”(俗称“插茅香”)、“看期”、“亲迎”等程序,与汉族古代“六礼”类似。较有特点的婚姻仪式是陪十姊妹、陪十兄弟与哭嫁。结婚前一天,男女双方举行盛大的成年礼。清《长阳县志》卷三记载:“古冠婚为二事,长邑则合而为一。于嫁娶前一二日,女家束发合笄,曰‘上头’。设席醮女,请幼女九人,合女而十,曰‘陪十姊妹’;男家命字,亲友合钱为金匾,鼓乐导送,登堂称贺,曰‘贺号’,不谓字也。是日设二(宴)席,其一,子弟九人,合新郎而十,曰‘陪十兄弟’,又曰‘坐十友’。”“陪十姊妹”、“陪十兄弟”的活动,在整个土家族地区至今遗风犹存。土家新娘出嫁时兴“哭嫁”,有的在结婚前半个多月就开始哭,有的要哭一月有余,至少三、五日。哭嫁歌有“哭父母”、“哭哥嫂”、“哭伯叔”、“哭姐妹”、“哭媒人”、“哭梳头”、“哭戴花”、“哭辞爹离娘”、“哭辞祖宗”、“哭上轿”等等。

  土家族过去多行火葬。送葬时,请土老师念经,道士开路。祭吊死者,由土老师椎牛祭神,牛头归土老师独占,贫苦者往往借牛为祭。后来,因受汉族影响,均改为土葬,程序分为入殓、葬礼、送葬、安葬、葬后事等部分。在清江流域以北的土家族地区,流传着一种特有的古老葬俗歌舞“跳丧鼓”,又称“跳撒尔嗬”。山寨里,无论谁家老人去世,必请师傅到家里来打丧鼓。当夜,唢呐高奏,锣鼓喧天,鞭炮不停。丧鼓一响,相邻村寨的人们齐来奔丧。“跳丧鼓”是在灵柩前由击鼓师傅击鼓,歌师叫歌,跳者接歌而起的舞蹈。一般以两人以上的双数舞者在棺木前对舞,跳至高潮时少则可达百人,多则可达上千人前来或舞或观。舞者交替上场直至天明。“跳丧鼓”的形式分为“待尸”、“摇丧”、“哭丧”、“穿丧”、“践丧”、“退丧”等若干段,基本动作有“虎抱头”、“犀牛望月”、“凤凰展翅”、“燕儿含泥”、“猛虎下山”等十几个套路。“跳丧鼓”有文舞(文丧)和武舞(武丧)之分。“文丧”中最具特点的是“哭丧”,“武丧”是和民间武术相结合的一种跳法。“跳丧鼓”的歌词内容十分丰富,有赞颂土家先民开拓疆土,回忆民族历史的;有反映先民图腾崇拜、渔猎活动、农事生产、爱情生活的;还有歌唱死者生平事迹的,等等。

  土家族民间非常重视传统节日,自年始至年终,可谓月月有节。正腊月间的年节(过赶年)、元宵节,二月社日、花朝节,三月寒食节、清明节,四月初八牛王节,五月端午节,六月初六向王节,七月乞巧节、女儿会、月半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九月初九重阳节,十月初一“寒衣节”等等,都是较为重大的节日。在众多节日中,以“过赶年”最具特色,现只有部分地区保留这一习俗。过赶年,也称过蓑衣年,即逢月大腊月二十九过年,月小腊月二十八过年,因比汉族提前一天过年,故名。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做绿豆粉、煮米酒或咂酒等。

  土家族文化艺术不仅种类繁多,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风格独特。摆手舞是土家族比较流行的一种古老舞蹈,包括狩猎舞、农事舞、生活舞、军事舞等,它节奏鲜明,形象优美,舞姿朴素,有着显著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生活气息,深为土家族人民所喜爱。摆手舞根据规模大小可分为大摆手和小摆手。每年春节期间,土家村寨筹办祭品,参神拜祖,“男女相携,翩跹进退”,载歌载舞。到了现在,摆手舞已逐渐褪去祭祀程序,发展成为纯粹的娱乐性的歌舞。伴随摆手舞产生的摆手歌俗称“舍巴歌”,它是土家族的创世史诗,由祭祀歌和伴舞歌两部分组成。摆手歌描述了人类起源,追溯了民族来源和迁徙历史,歌颂了祖先业绩和英雄事迹,表达了土家人对生活的热爱和理想的追求。摆手歌篇幅浩繁,气势恢宏,诗句动人,自由活泼,富有戏剧性,长期在人民群众中广泛传诵。山歌更是土家族人民喜爱的民间文艺,它质朴自然,乡土气息浓郁,主要反映人们的劳动生产和爱情生活,歌词以二、四、五三种句式居多,有单唱、对唱、一人唱众人合等形式。从歌唱样式上看,土家山歌“高腔”抒情,称“喊山歌”;“平腔”叙事,为“唱山歌”,且分类细致,采茶歌、穿号子、翻山调等曲式各异,韵律跌宕。民歌“竹枝词”源于古代巴人踏蹄之歌,最早流传于三峡与湘鄂西一带。唐代中叶,诗人刘禹锡吸收土家民歌的营养进行创作,后经宋代文人的改造加工,形成了一种明白晓畅、别具一格的文体。明清之际,不少土家文人利用竹枝词体裁创作了大量反映土家族地区风土人情的作品,成为土汉文化相互补益、共同发展的典范。再如土家族打击乐“打溜子”,以其独特韵味,丰富曲牌而闻名,多用于民间喜庆活动,如今因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而大放异彩,广泛运用于建新房、送新兵、迎劳模、庆丰收和各种民族节庆中。尤以长阳吹打乐为代表,它由唢呐或土笛与鼓、锣、钹等打击乐器合奏,分为不同场合使用的堂调、大调、客调、菜调、笛调、丧调、综合调等七种类型。跳“毛古斯”是土家族民间古老的集歌、舞、话为一体的“似剧似舞”的祭神戏剧。演剧者浑身用稻草、茅草、树叶包扎着,扮成祖辈儿孙一家人,动作粗狂滑稽,或碎步进退,曲膝抖身,或左右跳摆,浑身颤动,或摇头耸肩,且自始至终伴讲语词怪诞的土话,唱土语歌。傩戏是旧时迎神赛会、驱逐疫鬼的一种仪式,又称地戏、傩堂戏、傩愿戏、还傩愿,事主家有所求之事即向神许下愿心,愿心已了就由巫师代事主家向神还愿。演出时以三五人头戴木制面具,一人主唱,众人合之,随着锣鼓的伴奏且唱且跳,虽动作呆板但不失风趣诙谐,歌腔单调却也词粗理正。土家族的傩戏,被称为“中国戏剧的活化石”。

  土家族的传统工艺有染织、编织、刺绣、雕刻、绘画、剪纸等,尤以“西兰卡普”最为典型。土家族妇女善纺细布,自织自染的“土布”、“土锦”经久耐用,编织的“土花铺盖”,土家语称“西兰卡普”,以深色锦线为经线,各种色彩的粗丝、棉、毛绒线为纬线,进行手工挑织。它织工精巧,色彩绚丽,图案新颖,多达几百种,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自然景物、禽兽、家什器具、鲜花百草;二是几何图形,最常见的是“卍”字图,单八勾、双八勾等;三是文字图案,如喜、福、寿等。整体效果古朴典雅,层次分明,惟妙惟肖,光彩夺目,是中国三大名锦之一。

  过去,土家族信仰多神,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土王崇拜等,巫风巫俗尤烈,道教、佛教和基督教的先后传入也对土家人的信仰产生了一定影响。土家人每逢出猎,要祭祀猎神。龙山、来凤、永顺等地把猎神称为“梅山娘娘”、“云霄娘娘”或“梅嫦”,长阳、五峰、鹤峰一带则供奉张五郎。猎神神像供在堂屋中,凡进山打猎,猎人必先敬猎神,祈求护佑平安,多获猎物,并许愿:“大财大谢,小财小谢”。土家族地区土地庙林立,供祭的有掌管坡上五谷的“山神土地”,管理家禽家畜的“家先土地”,协助狩猎、保护安全的“梅山土地”等。白虎在土家人的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土家族自称是“白虎之后”,以白虎为祖神,时时处处不忘敬奉。每家的神龛上常年供奉一只木雕的白虎。结婚时,男方正堂大方桌上要铺虎毯,象征祭祀虎祖。在祭祀性的“跳丧鼓”中,有很多模仿老虎洗脸、摆尾、行走、捕食的动作。土家族每逢年节都要大祭祖先,初一、十五也要进行小祭。清明时节要给祖先上坟。七月中旬左右为月半,又称亡人节,要祭祖扫墓或在家里祭祀祖先,民间有“年小月半大”之说。土家地区较普遍的是敬土王。湘西土家族在解放前以彭公爵主、向大官人和田好汉为土王神。逢年过节,均须祭祀。特别是正月初一至十五在摆手堂举行的“摆手”调年或过“社日”的祭拜甚为庄严。永顺、龙山还有“八部天神庙”,传说八部天神是彭公爵主的赞将,死后升为神灵的土官、土将。鄂西有覃、田、向三土王,渝黔一带信仰冉、马、田、杨几姓土王。由于受到汉族的影响越来越大,广大土家地区修宗祠,供家先的逐渐增多,只有较偏僻的山寨才保存着土主或土王庙祭祀的遗迹。土家族重巫信鬼,巫术活动极为盛行。土家语称巫师为“梯玛”,汉语叫“土老师”,举凡土家村寨的祭祀、许愿、还愿、婚丧生育、排解纠纷、疑难占卜和典礼摆手等等活动,都请梯玛主持。道教和佛教传入土家族地区较早。东汉五斗米教在“巴郡南郡蛮”地方就流行一时。道教与土家族以敬祖神为主的原始宗教信仰彼此渗透,杂陈互化。基督教的进入则相对晚得多,且影响较小,规模不大,还因其作为侵略工具而遭到土家群众的强烈反对。

  土家族的禁忌事项很多,几乎涵盖了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业耕作、岁时节日、婚丧嫁娶、生儿育女、饮食起居、祭祀行事等等。比如,岁时农事方面,“正月忌头,腊月忌尾”。除夕之日,妇女忌推磨舂碓,忌梳头、洗衣,怕来年下雨洗刷掉地里的泥土;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初一,妇女忌动针线,以免犁田耙齿钉着牛脚和稻禾,苞谷长钻心虫;忌汤泡饭,防止天下雨冲毁庄稼。立春之日,忌挑井水;立秋一日,忌摘蔬菜。春耕开始,须看日子,忌羊日下种,下种后至小暑节,逢龙日不动土;等等。日常言行方面,姑娘及孕产妇不能坐在堂屋门槛上,成年男女忌坐一条板凳;不准用脚踏火坑和三角架,以免亵渎神灵;不能以脚踩灶,在灶门口烘脚,认为是对灶神不敬;忌挑空桶、倒背背篓和扛着锄头进屋;不准将撮箕倒挂在堂屋里。在节庆、喜事、出门办事之时,禁说不祥之语,要多讲吉利话。过年过节,忌猫进屋,俗称“猪来穷,狗来富,猫儿来了穿孝服”;祭祀丧葬,亦忌闻猫声,严禁猫靠近。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都发生了了重大变化。20世纪50年代,土家族地区通过政权建设和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不仅逐步稳定了社会局势,而且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解放了生产力,使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在旧中国留下的废墟上获得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通过自主发展生产,扩大开放,推行扶贫战略,加强横向联合与对口支援,土家族地区经济社会再次获得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土家族作为一个人们共同体虽然早已形成,但作为一个民族正式被确认却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组织了五次调查,于1956年10月,确定了土家族的民族成份。1957年1月3日,中共中央统战部电告湖南省委和湖北、四川、贵州省委统战部,确定土家族为单一民族。随着土家族的被确认,土家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一样,享受到了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利。根据湘西地区土家族、苗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杂居局面,以及土家、苗族人民的意愿,本着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于1957年9月20日把原湘西苗族自治州(1952年建立)改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此后,鄂西南、渝东南、黔东北的土家族人民不断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1980年5月,来凤土家族自治县和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先后成立。1983年11月7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1月11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983年12月1日,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1993年4月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4年11月10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1月13日,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11月18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8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2月1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成立。1987年11月20日和23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先后成立。另外,在土家族散居地区还成立了众多的土家族乡。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真正在土家族地区得到贯彻实施。

  土家族民族成份的确定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土家族地区的实施,带来了民族关系的新变化。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土家、苗、汉各族人民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结成了亲密团结的友好关系。湘西永顺县有一条唐家河,流经九个公社。河流两岸居住着大量的土家族、苗族和汉族人民。解放前,两岸的苗、汉反动统治阶级、土匪恶霸,各霸一方,在各自的地盘上修碉堡、设营盘、置路卡、修工事,不但他们之间互相争夺,残杀老百姓,而且在他们的挑动下,造成民族与民族之间、寨与寨之间的隔阂与仇视,年年打官司,甚至械斗,人们把这条河叫做“冤家河”。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两岸各兄弟民族人民团结起来,打倒了反动派,在斗争中,结成了亲密的情谊。他们共同生产劳动,兴修水利,建立发电站,共同改造利用这一条河。从此这条“冤家河”,变成了“团结河”、“幸福河”。许多土家、苗、汉各族杂居的村寨,也都从“冤家寨”变成了“团结寨”。湘、鄂、渝、黔毗邻地区的相互支援与友好协作的关系更是密切。1972年,来凤县修建酉水大桥,龙山县知道后,停建一些项目,无偿支援大桥工程水泥400吨。大桥建成后,命名为“团结桥”。1982年,龙山县万亩中稻发生罕见虫灾,来凤县知道后,及时送去3万斤农药,很快扑灭了虫灾。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土家族聚居的湘鄂西地区,在经过一年多的剿匪斗争后,进行了土地改革,之后又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广大土家族人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及棉花、烤烟、茶叶、麻类等经济作物的产量都有了大幅度增长。改革开放后,通过改革耕作制度,兴办农田水利事业,发展农业机械,积极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经济获得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新型农业经济格局。一批林、牧、特商品生产基地也陆续在土家族地区兴建起来,茶叶、“坝漆”、“板党”、黄连、白肋烟等在国内外市场颇具盛名。随着农业的发展,土家族地区每年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一方面促进了当地乡镇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到外地“打工”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反哺农业,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家族地区只有一些简单的手工作坊,这些手工作坊主要从事竹木制品、日用陶器、食品加工和硫磺、煤炭等的生产。经过50余年的发展,特别是1978年以来的发展,土家族地区已逐步形成以卷烟、化工、能源、建材等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工业体系,工业产品日渐丰富,工业产值大幅增长,许多工业产品获得“省优”、“部优”称号,有的产品还打入国际市场。此外,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土家族地区充分利用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丰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旅游经济已成为土家族地区方兴未艾的重要经济类型。土家族地区的张家界森林公园、凤凰古城、猛洞河漂流、清江漂流、神农溪漂流等已成全国著名的旅游景点。

  新中国成立前,土家族地区山高林密,水多路险,交通非常不便。运输物资全靠肩挑人背,奸商从中重利盘剥,再加上国民党政府和土匪的敲诈勒索,迫使土家族人民过着“斗米换斤盐,斤盐吃半年”的困难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土家族人民和汉、苗各族人民一起,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使偏僻的山区通了公路,特别是横贯我国中西南的湘黔铁路的建成,极大推动了土家族地区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土家族地区交通事业获得了更快的发展,一批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相继建成,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初步形成;连接渝黔湘交通大动脉的渝怀铁路顺利通车,填补了我国中西结合部地区24万平方公里的铁路空白;穿越恩施全境的宜万铁路也正在建设中,它的建成将改变湖北西南部无铁路的历史;铜仁大兴机场已被列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民航专线,它的建成辐射了黔渝湘边区7万平方公里;扩建后的恩施许家坪机场,可起降波音737客机,已开通武汉、沙市、宜昌等多条航线。此外,程控电话、光缆通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等也在土家族地区得到迅速发展,为土家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名符其实的立体“绿色通道”。

  新中国成立前,土家族群众大都是文盲。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土家族地区民族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学设备逐步完备,教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升,土家族群众的文化素质有了大幅提高。到2000年,土家族的文盲率已经下降到11.7%。,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7年。与此同时,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也极大丰富了土家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例如湘西州、恩施州,2005年已通广播的乡镇占所有乡镇的96.5%,已通广播的村占全部村总数的78.3%,比1978年增长了3倍,广播综合覆盖率达75%,比1978年增长了18.3个百分点,电视综合覆盖率72.2%,比1978年增长了61.1个百分点。

  新中国成立后,土家族各级自治地方相继建立起了医院、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得到不断完善,地方病防治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土家族人民无处看病、看不起病的情况得到了根本改变。改革开放后,土家族地区的卫生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普遍提高,到2000年,土家族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了70岁。

  西部大开发的实施为土家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土家族地区已被整体纳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范畴,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随着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逐步加大,土家族人民一定能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土家族地区一定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展现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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