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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


来源: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民族书画艺术研究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2-14 10:03:18 查看次数:2236
 撒拉族总人口有10.45万(2000年),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乡、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的大河家;在青海省西宁市、黄南、海北、海南等州县以及甘肃省夏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伊宁县、乌鲁木齐市等地,撒拉族也有零星分布。其中青海和甘肃两省撒拉族共有9.88万人,占总人口的94.57%。

  撒拉族自称“撒拉尔”(salar),系“散鲁尔”的变音,简称“撒拉”。据考证,“撒拉”这一名称最早可追溯至公元7世纪西突厥时期乌古斯部的撒鲁尔(salur)部落。撒鲁尔又译作“撒罗尔”或“撒卢尔”,为乌古斯汗6个儿子中五子塔黑(tag)之长子,撒鲁尔意为“到处挥动剑和锤矛者”。我国汉文文献对“撒拉族”这一称谓记载有十几种之多,大部分是“撒拉尔”或“撒拉”的不同译名,如“撒剌”、“撒剌儿”、“沙剌”、“沙剌簇”、“萨拉儿”、“撒拉尔”、“撒喇”等,而邻近藏、汉、回等民族称之为“撒拉”,土族称之为“撒勒昆”。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定名为“撒拉族”。

  撒拉族有自己的语言,无文字。撒拉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奴语支乌古斯语组,也有人认为属于撒鲁尔方言。撒拉语与维吾尔、乌孜别克、土库曼、哈萨克等族语言一样,属于粘着语类型的语言。句子的基本语序是:“主语—宾语—谓语”。撒拉语没有方言差别,只是根据语音和词汇上的某些差异,划分为“街子”和“孟达”两种土语。由于伊斯兰教的影响,撒拉语中掺杂着少量阿拉伯、波斯语借词,主要是宗教生活和日常生活上的词。由于长时期与周围汉、回、藏各族交往,也吸收了不少汉语和藏语的词汇。青壮年多兼通汉语,通用汉文。 

  撒拉族主要聚居的循化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黄河南岸,总人口12万多人(2005年),居住着撒拉、藏、回、汉、土、保安等1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其中撒拉族占总人口的62.4%。循化县东接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西面和南面与黄南藏族自治州为邻,北面隔黄河与化隆县相望。循化县南部为藏族居住,在川水河谷地带撒拉族与回族、汉族相互错居。,

  撒拉族居住地区气候温和、空气温润、雨量充足、土壤肥沃,有着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和丰富的天然资源。农产品种类繁多。粮食作物有小麦、青稞、荞麦、玉米、谷子、豌豆、蚕豆等。油料作物有油菜、胡麻。黄河沿岸的川水地区,盛产瓜果,有梨、杏、核桃、葡萄、桃、西瓜、甜瓜、苹果等,素有“瓜果之乡”的美称。撒拉人善于经营花椒、辣椒和各种各样的蔬菜,是从事经济作物的能手。循化花椒粒大味浓,素称“循椒”,曾陈列于广州交易会。“金帅”、“元帅”、“红富士”苹果、露仁核桃、红辣椒等农产品,驰名中外。。山区产大黄、党参、麻黄、麝香等药材。

撒拉族的族源,根据民间传说,有多种说法,一说是从土耳其来的,一说是从哈密来的,一说是从撒马尔罕来的。学术界目前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撒拉族源自中亚撒马尔罕。

  撒拉族的祖先是怎样迁来循化的,有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传说故事。

  传说撒拉族始祖尕勒莽、阿哈莽兄弟两人原居住撒马尔罕,在伊斯兰教门中很有威望。由于他们反对压迫,遭到国王的嫉恨和迫害。一天,国王派人偷来一条牛宰杀了,偷牛人吃了牛肉,把牛头、牛蹄等包在牛皮里,偷偷地放在尕勒莽的屋顶上。接着,牛主人到国王面前告状,说他家的牛被人偷了。国王派人到尕勒莽家搜查,在屋顶上查获了牛头等物。于是,国王以偷牛罪逮捕了尕勒莽。审讯时,国王特地召唤来许多老百姓,说:这就是你们素所尊敬的人,却干出偷牛的勾当,证据确凿,你们说该怎样处置他呢?百姓们在国王的淫威下,只得说:国王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尕勒莽被判了死刑。临刑时,当着众多百姓,尕勒莽请求说:我愿就死,但请允许我念经,向胡达(安拉)祈祷。经念完了,在真主默佑下,国王当即变成了一个怪物。于是,尕勒莽的沉冤得申,性命得保,真相大白。这时,尕勒莽认为此地不能再继续呆下去了,宁肯放弃家产,也不愿舍弃教门,便和阿哈莽带领同族18人,牵了一峰白色骆驼,驮着《古兰经》,向东方寻找新的乐土。当地一位“外利”(伊斯兰教法中学问道德很高之人)叫他们带上故乡的一瓶水和一袋土,并告诉他们:哪里的水土与家乡的相同,哪里就是居住的乐园。他们向东走了17个月。经天山北路、吐鲁番,进嘉峪关,经肃州、甘州、凉州,到宁夏。再东南行至了秦州(天水),折而西返,到伏羌(甘谷),又到洮州(临潭)、黑错(合作),经拉卜楞,进入夏河县的甘家滩。尕勒莽等人离开撒马尔罕后,又有45人跟踪而来,追随他们,经天山南路进入青海省境内,沿青海湖南岸东行。他们先到贵德,走尖扎滩,又到同仁县的龙车(即龙布、隆布,今隆务),折到元珠沟,疲惫不堪,有12人留了下来,以后繁衍为元珠沟12族。其余33人继续东行,在甘家滩与尕勒莽等18人巧遇,同行进入循化境内。他们在甘家滩朝西北方向行走,经夕厂(夕昌)沟,越孟达山,攀上奥土斯山。这时天色已晚,苍茫中走失了骆驼,便点起火把在山坡寻找,撒拉语叫“奥特贝那赫”,意即“火坡”。当他们到了街子东面的沙子坡时,天正破晓,后人又称沙子坡为“唐古提”,即“天亮了”。在曙色中,他们眺望街子一带,眼见土地肥美,清流纵横,确实是一块好地方。下了山坡,发现一眼泉水,清澈见底,走失的骆驼卧在水中,已化为白石一尊。众人试量了水、土,与所带故乡的水、土重量相同,这就是他们建立新家园的乐土,于是,决定在此地定居下来。现在街子的骆驼泉、骆驼石的来历,即源于此。骆驼所驮的《古兰经》,成为撒拉族世代珍藏的传世之宝。

  撒拉族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迁来的历史,近年来被一些历史学家证实。其祖圣尕勒莽、阿哈莽的坟墓与《古兰经》手抄本仍在街子清真大寺内保存。一本土耳其文著作《回族源流考》中记载:“原住在撒拉克(今土库曼境内)的尕勒莽和阿哈莽兄弟二人,带领本族一百七十户,离开此地东行至西宁附近定居下来。”从民族习俗来看,过去撒拉人结婚时往往表演“骆驼舞”或“骆驼戏”,其内容就是追述先民从中亚撒马尔罕迁来的经过。

  在撒拉族的主要成分究竟是以中亚哪个民族为主的问题上,学术界仍存在分歧,主要观点有:一是以“撒马尔罕人”为主说,认为“早在元代,经新疆迁入循化一带的中亚撒马尔罕人与周围的藏、回、汉、蒙古族等民族长期相处,互相影响,逐渐发展而形成。” 二是以“撒鲁克人”为主说,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认为“据民间传说,约在元代 (13世纪)居住在今撒马尔罕的西突厥乌古斯部落撒鲁克人的一支。”三是以“撒鲁尔人”为主说,认为撒拉族形成过程中“不只是撒罗尔部唯一源泉组成新的民族而是逐渐融合了中亚各族以及周围民族。这个过程中撒鲁尔人占主导地位,并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形成了统一体。”芈一之认为“撒拉族的先民是乌古斯部的撒鲁尔人”。米娜瓦尔认为“撒拉族的先民属撒鲁尔人尕勒莽部” 。四是土库曼斯坦的马雷州说,认为撒拉族先民更有可能来自于土库曼斯坦的马雷州,而撒马尔罕则仅仅是其东迁时的必经之地。

  撒拉族祖先到循化定居后,与周围藏、回、汉、蒙古等族长期杂居融合、繁衍,逐步形成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撒拉族。

  撒拉族先民自元代由撒马尔罕迁入中国境内后,即受到元统治者的优遇,其首领尕勒莽被授予积石州的世袭“达鲁花赤”。尕勒莽之孙韩宝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归附明朝,三年后被授为积石州千户所的世袭百户,职衔是“昭信校尉管军百户”,正式确立了土司制度,拨属河州卫积石千户所。韩宝成为撒拉族历史上的第一任土司,此后子孙相传。正统元年(1436年),韩贵因征战有功,被授副千户职,调赴凉州御敌。清代承续明代旧制,由地方官吏委任,称外委土司。

  清朝中后期,撒拉族人民进行过多次反抗宗教压迫与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就发生了由撒拉族苏四十三和韩二个领导的反清起义,直接原因是撒拉族内部新教与老教的斗争。但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则是清朝封建统治者和撒拉族土司、掌教等的残酷压榨所引起的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的普遍激化。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大量集中在土司、户长(撒拉语称为“哈尔”)和伊斯兰教寺院的掌教等少数封建上层的手中。掌教控制寺院的土地和财产,子孙相承、世袭罔替,形成了掌教兼地主的封建门宦制度。不同的门宦、教派之间争权夺利,给撒拉族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广大撒拉族贫苦农民受着高租和重利的层层盘剥,生活十分艰难。新教提出的革除门宦和消灭土司等口号,反映了撒拉族广大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愿望。对此,清朝封建统治者采取“邦扶旧教”、“尽洗新教”的“赦一剿一”的挑拨分化政策,实质上是支持土司等旧势力,因此斗争又迅速转化为撒拉族人民包括众多的旧教信徒在内的反清武装起义。苏四十三等起义首领杀死了前来镇压的清兰州知府和副将,率领二千多人,由循化越过大力加山,攻下河州,包围兰州,给清朝以很大震动。同治年间(1862-1874年)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撒拉族人民又两次掀起反清斗争。1895年的起义,烽火遍及河湟,史称“河湟事件”。这些起义虽终告失败,但充分显示了撒拉族人民反抗封建压迫的英勇斗争精神。

  在此后的诸如太平天国、西北回族人民的反清起义,以及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撒拉族人民都积极响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撒拉族历史上存在的社会基层组织,即“阿格乃”和“孔木散”,长期影响着撒拉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之初,人口较少,居住地域广阔。随着每个家庭人口的增长,除幼子继承家业外,其余的儿子都要另立门户,成亲持家。由此而形成了以父系血缘为基础的近亲组织“阿格尼”。“阿格尼”发展到2—10户就组成了一个“孔木散”。这种远亲组织的“孔木散”,后来逐渐成为地缘组织,与异族同教(回、保安、东乡等民族共同信仰伊斯兰教)比邻而居。数个“孔木散”,就构成了一个村落。

  “阿格乃”内严禁通婚。“阿格乃”在卖房、典当或者其它一系列事情上有优先权。如果“阿格乃”同意,主人即可卖出,卖出以后,“阿格乃”还有赎回的权力。同一“阿格乃”的人员在一些大小事务上都有互相帮忙的义务。

  “孔木散”,有的写作“库木散”,在循化孟达地区也称“欧里木”, 意即 “宗族”,是“远房兄弟”、“一姓人”、或“一个根子”的意思。两个或多个“孔木散”构成一个“阿格勒”。过去禁止同一“孔木散”的男女结婚,但实际上一直未曾杜绝。“孔木散”有公共墓地,“阿格勒”有公共的山林和牧场。在生产和生活中,同一“孔木散”的成员有互相帮助的传统。婚嫁时,本“孔木散”的成员负责送亲,而男方的“孔木散”则负责迎亲以及安排食宿;丧葬时,同 “孔木散”的人负责料理丧事,包括掘墓、送葬等。“孔木散”内有买卖、典当的优先权。每个 “孔木散”都有一位“哈尔”,意为长老,过去由乡长派粮差,到各村去找“哈尔”安排,由“哈尔”通知本“孔木散”的人,汉文史籍中写作“哈尔户长”。在 1896 年以前,“哈尔”一职是世袭的,之后,改为轮流担任。在村落中,每个“孔木散”选一个代表作为清真寺的学董,负责本“孔木散”人在宗教生活上的一应事务。“阿格乃”和“孔木散”的组织形式,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在撒拉族社会中一直存在很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繁衍,清雍正时撒拉族形成了一种名为“工”的行政区划单位。工是“干”字的变音。“干”是突厥语,意为城镇。最早出现“工”的名称,是在清雍正八年的粮册上,以循化县城为中心分为十二“工”。“工”包括若干村落,相当于后来乡一级的行政单位。城西为上六“工”,即:街子、草滩坝、查加、别列、查汉大寺、苏只;东部为下六“工”,即:清水、达速古(今大寺古)、孟达、张尕(哈)、夕昌、崖曼(乃曼)。这里地势西高东低,黄河之水自西向东流,故西为上而东为下,合称“撒拉十二工”。清政府为加强管理,于雍正八年(1730年)在十二工的中心草滩坝筑土城一座,取名“循化”,设循化营,驻兵八百。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又改置循化厅,隶属兰州府。道光三年(1823年),循化厅改属西宁府。至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撤消土司制度。

  在反抗压迫的斗争中,撒拉的“工”迭经变迁。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苏四十三、韩二个领导新教群众举行反清起义失败后,人口锐减,“十二工”被并为“八工”。上六工中,草滩坝工并于街子工,别列工并于苏只工,下六工中,达速古工并于清水工,夕厂工并于乃曼。从此循化西乡的街子、苏只、查加、查汉大寺被称作“上四工”,东乡的清水、孟达、张哈、乃曼被称作“下四工”,合称“撒拉八工”。当时上四工有46个村庄,下四工有36个村庄,共82个自然村。另一些撒拉族迁居到化隆县境内,经过一百多年繁衍生息,人口大增,逐渐形成了甘都工、卡尔岗工、上水地工(亦称群科工)、黑城子工(亦称扎巴工)、十五会工(化隆县城附近)五个工。与循化本土的“八工”相对,称之为“外五工”,共计十三工。

  清代撒拉族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与明朝基本相同,仍然是封建领主制。1949年以前,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撒拉族完整地保存着封建经济的特征,人民生活极端困苦。

 撒拉族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之一,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宗教制度和基本信仰,实行念、礼、斋、课、朝五项功修,尊奉《古兰经》、圣训。

  清代乾隆年间,河州回族聚居区的“门宦制度”和一些不同教派先后传入了撒拉族地区后,撒拉族开始有了教派之分和教派之争。不同教派群众间的纠纷、械斗,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很大灾难。过去撒拉族虽有老教、老新教、新教、新新教之分,但在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上并无不同,只是对教义、教律有不同解释或仅礼仪细节稍有差异。新中国建立后,撤拉族人民获得宗教信仰自由。

  在宗教制度和宗教仪式方面,撒拉族还有许多与其他民族和地区不同的特点。撒拉族聚居的自然村都建有清真寺。每个寺院聘大学阿訇一人,二学阿訇一至二人,“满拉”若干人。清真寺里还推选一个专门侍奉开学阿訇的人,叫“穆扎维”,此人选须精明能干、勤快麻利。

  撒拉族曾有过一种名为“尕最”总掌教的教长制度。据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为了防止错解伊斯兰教教义,从中亚请来了由苏来曼率领的四十位伊斯兰经学者,从中推选出一位“尕最”执掌教规、教律,负责管理宗教事务。“尕最”之下,设有专管诵经、呼唤教徒和领教徒做礼拜的各种宗教职业人员。在“尕最”制下,“阁的木”教坊制度逐渐失去了原先的纯宗教性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清真寺聚敛了大量财物,占有了大量土地。在这种基础上形成了宗教世袭封建特权和掌教兼地主的制度。“尕最”是宗教的最高统治者,其下又形成了海依、哈提布、伊麻目(或称掌教、付掌教、小掌教)所谓的“三头”。

  撒拉族在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方面处处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

  在居住习俗方面,每一户人家自成院落,称为“庄廓”,由堂屋、灶房、客房、圈房四部分组成:堂屋在正中,灶房和客房分设两旁,圈房建在院落的东南或西南角。撒拉人家在堂屋的正中墙壁上挂着用阿拉伯文书写的伊斯兰教经文中堂,表示虔诚的敬仰。

  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是撒拉族人的三大节日。每当节日来临,撒拉族都要宴请宾客,煮手抓羊肉、炖鸡肉、做糖包、油炸蛋糕、炸馓子,做“比利买海”(油搅团)、“木丝日”(一种以油、熟面等为馅的包子)和各种烩菜。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有:转“拜拉特夜”节、“法蒂玛”节、“盖德尔”节。转“拜拉特夜”节在斋月前第15天夜举行,各家各户邀请阿訇到家诵经。“法蒂玛”节,在斋月的第12天纪念穆罕默德的女儿——法蒂玛。一般只有成年妇女参加,每7人凑在一起主持一年一度的“法蒂玛”节。“盖德尔”节在斋月的第27日举行,也称“小开斋节”,以一个“孔木散”为单位制作麦仁饭、油香、包子等,请阿訇、满拉到家中念经,准备开斋。

  撒拉族日食三餐(农忙时根据情况适当加餐)。食物以小麦为主,辅以青稞、荞麦、马铃薯及各类蔬菜。主食通常做成花卷、馒头、烙饼、馄锅馍、面条、面片、拉面、擀面、散饭、搅团和糊糊等。肉食以牛、羊、鸡肉为主,肉食及家禽均由阿訇宰杀。忌食猪、狗、驴、骡、马等不反刍动物肉、一切凶猛禽兽的肉、血液和自死之物。撒拉族有一种传统特色食品叫“比利买海”,又称“油搅团”,用植物油、面粉制成。逢年过节,人来客至,炸油香、馓子和鸡蛋糕,煮手抓肉,还要蒸糖包子和菜包子、烩“碗菜”,煮大米饭、装火锅。婚嫁喜庆日要杀牛宰羊,水煮油炸,食物更为丰盛。

  奶茶和麦茶是撒拉族男女老幼最喜爱的饮料。家家都备有火壶和盖碗等茶具。日常饮料除清茶、奶茶和盖碗茶以外,还常饮麦茶和果叶茶。制作麦茶时,将麦粒炒焙半焦捣碎后,加盐和其他配料,以陶罐熬成,味道酷似咖啡,香甜可口;果叶茶是用晒干后炒成半焦的果树叶子制成,别具风味。

  撒拉族热情好客,讲究礼节,彼此见面,互道“色兰”问安(“色兰”,阿拉伯语“和平”、“安宁”之意),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男女见面,要保持一定距离。到撒拉族家中做客,首先须向主人问好,然后才能落座;主人沏的茶,客人要把茶碗端在手上;吃馒头和面饼时,要把馒头掰碎送进嘴里,切忌狼吞虎咽。与主人分别时,要表示谢意。撒拉族十分敬重“舅亲”,认为“铁出炉家,人出舅家”。

  撒拉族人用餐时,第一碗由女人先端给年老的男人;待客时,先端给坐在炕中间的阿訇和长老,要由小伙子们一手端送恭让,女人不得露面。男人们一般不得下伙房操劳,否则会被人耻笑。

  撒拉族男子头戴无檐白色或黑色六牙帽或小圆帽,身着“白布汗褡青夹夹”,腰系红布带或红绸带,短衣宽,长衣窄。老年人穿的长衣衫,撒拉语称为“冬”。做礼拜时头缠“达斯达尔”。撒拉族妇女喜欢色泽艳丽的大襟花衣服,外套黑色坎肩。多佩戴长串耳环、戒指、手镯、串珠等手饰。妇女戴“盖头”。撒拉族服饰具有伊斯兰教色彩,同时也受到回、藏、汉等民族服饰的影响。在化隆的“外五工”卡日岗工一带,部分撒拉族的衣饰已和藏族相同。

  撒拉族把小孩的出生看作家里的大事,对孕妇(撒拉语叫勃亚格日)尤其照顾,不让她从事体力劳动。妇女生育时,丈夫不得在旁边侍候。孩子出生后,由助产婆将婴儿洗净。次日,请阿訇行命名礼,命名是阿拉伯语名称。有的男婴也可以用数字命名,即以小孩出生时爷爷的年龄来命名。主人要设宴款待阿訇。产后第三天,娘家亲戚前来探视,民间称为“小月”或“问月”,带的礼品主要有红糖或油搅团。再过几天,就是正式的“看月子”或“看大月”,娘家和左邻右舍炸好油饼前来庆贺。娘家还要给亲家父母做一双鞋袜,给女婿和婴儿各一套衣服,并牵上一只绵羊。看望妇女坐月子,都要带上“比利买海”,请产妇滋补身体。主人在大门口列队恭候贺喜的客人,互道“色俩目”后请进家门,然后请客人上席。先吃干果,喝三泡台盖碗,随后有次序地端上固定的一套饭菜,其中的手抓羊肉必须是用女方家牵来的羊做成的。饭后,客人依次去探望婴儿和母亲,祝福婴儿健康成长,劝慰母亲养好身体。孩子满月,要选择一个带“九”的吉日抱孩子出门。孩子满月时,主人要用核桃、大枣和把薄面片切成正方形或菱形小块油炸成一种名为“古古麻麻”的食品,散发给来祝贺的客人并以水果糖之类干果,散发给巷子里的大人小孩,让邻里分享得子之喜。

  撒拉族男孩到七八岁时,便要接受“割礼”。女孩到八九岁时,就要戴上“盖头”,以示进入成年。完成这两项仪式之后,成年男女都要担负起宗教义务。与此同时,家长们都开始为自己的子女物色对象。到十五六岁时,便都结婚成亲,生儿育女。

  撒拉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实行家族外婚。近亲家族“阿格乃”和远亲“孔木散”(撒拉语意为“一个根子”)之间禁止联姻,但对“孔木散”的限制并不十分严格。婚姻的缔结全凭父母之命,婚礼由阿訇主持。新娘在娘家人簇拥下要“挤门”强行入屋,新郎家则闭门要礼。通常还要“对委”,即表演“骆驼戏”。新娘要“哭嫁”,哭唱着走出家门。新娘到新郎家要出示针线活儿,即“摆针线”。在新娘上路之前,女方的家长要用做好的“比利买海”和上好的茶水招待迎送新娘的客人。

  撒拉族的葬礼,按伊斯兰教规定进行,习惯速葬,一律土葬,不用棺椁。当人病危时,禁止各种噪声,除至亲骨肉外,他人不得入病房,惟有深明教义者亲侍病人身旁。病人亡故后,由家人瞑其目,合其颏,理其发须,顺其手足,然后把遗体安放在公用尸盒上,家人围哭。同时,派人告知远近亲友及本村清真寺阿訇。亲友等至丧家后,向丧主吊唁,进行悲切的“哭丧”,撒拉语叫“牙斯牙格拉”。其内容都是怀念亡人,讲亡人在世时如何勤劳持家,如何待人接物,又如何为人效劳而又赢得大家的尊敬等等。给亡者净身,撒拉语“苏土特”(抓水),用白布裹其身,谓之“穿开凡”。穿毕,由丧家男亲抬到清真寺或墓地站“知那孜”,替亡人祈祷。将“埋体”轻轻放进坟内偏洞中,用土坯砌好偏洞口,再用土填平其墓,墓穴上砌以若干石块,作为识别的标志。同时,阿訇念《古兰经》。葬后第三天,丧家宰羊煮“麦仁饭”,撒拉语叫“高吉尕依纳特”,请亲友和本村老幼共餐,并给他们分送油饼、肉份子。此俗现在仍盛行。亡人生前穿过的衣服、用过的被褥,必须送给舅舅家一份,其余施舍给贫困者,也有送给阿訇的,不能留在家里。亡人亡故后的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和百天,家人均请阿訇上坟,念“海庭”。撒拉人不但重视老人和成年人的葬仪,而且对小孩或初生婴儿的葬仪也很重视。

  撒拉族人一般不喝酒,不吸烟。严禁在清真寺内及其附近吐痰或携带污浊之物入寺;作礼拜时,他人不得从面前走过;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涤衣物;与人谈话时忌咳嗽和擤鼻涕;在老人面前不能有失礼的行为。到撒拉族人家作客,如要喝水、洗漱,须请主人代劳,切忌自己动手;吃油香、烙饼、馓子等,要先掰开再吃。宰牛羊时,旁人忌说“杀”,应说“宰”;撒拉族人家若有人去世应说“定了”,忌说“死了”。到清真寺参观,一般不要进入礼拜堂,若想进去,应征得教长、阿訇的同意,并要脱去鞋子;在寺内不要吸烟、唱歌或大声喧哗,更不要翻阅经典等。

  撒拉族的文学艺术,丰富多彩,最有特点的是“说”、“唱”。

  说,包括故事、神话、传说、寓言、谚语、笑话等,十分丰富,且语言幽默含蓄。神话有《阿腾其根•麻僧保》,叙述了青年猎手麻僧保力斩妖魔,为民除害的事迹。撒拉族最主要、最通俗的传说,是与“骆驼舞”相表里的族源传说。故事有《阿姑尕拉吉》、《阿娜云红姬》、《桃花姑娘》、《采赛尔》、《鸽子姑娘》、《青蛙给农夫当狮子》、《公道县长》等等,都是以人们对自由、幸福、美满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主题。《河州事变歌》和《韩二个》,则是两首反清斗争的民间叙事诗。童话和寓言,主要通过拟人化的手法,表达撒拉族人民的善恶观、是非标准和道德规范,富有生活的哲理性和趣味性。许多童话和寓言都与动物相关联,如《狐狸和兔子》、《兔和狼》、《贪心狼》等。笑话作品如《馒头吓死人》、《聋子一家》、《愚人看镜》等,嘲笑、戏谑了贪生怕死的“财主”、自以为是的“聋子一家”和少见多怪的“愚人”,使人们从诙谐、幽默中,回味无穷。

  唱,包括撒拉曲、宴席曲和花儿等民歌。“撒拉曲”是撒拉族人民用本民族语演唱的一种抒情民歌。由许多具有独立意义的短体小诗组成,大量运用民歌中的比兴手法,借物喻情咏志。撒拉曲流传较广,影响较大,为广大群众所熟悉和喜爱的作品有《阿里玛》、《巴西古溜溜》、《撒拉赛西已尕》等。宴席曲主要流行于循化孟达和临夏大河家等地,是在喜庆日子里宴客助兴时唱的。往往触景生情,即兴编词,可一人唱,也可一人唱众人和。流行的曲子有《依秀儿码秀儿》、《阿舅日》、《吾热赫苏斯》等。回族的“宴席曲”《方四娘》、《马五哥》等也在撒拉族民间广为流传。撒拉“花儿”是撒拉族民间普遍流行的一种演唱形式。它吸取了回族宴席曲、藏族民歌、汉族俚歌小曲的精华,再加上了撒拉语的衬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其特点是音调高昂嘹亮,婉转悠扬,长于抒情。撒拉“花儿”的曲调很多,较著名的有“孟达令”、“撒拉大令”、“清水令”、“三花草令”、“水红花令”等。

  撒拉族最流行的舞蹈——四人“骆驼舞”,是撒拉族传统戏剧中唯一保存下来的内容比较完整的剧目。一般在婚礼上由四人进行表演,其中二人翻穿羊皮袄扮骆驼,一人扮蒙古人,一人扮撒拉族祖先尕勒莽。尕勒莽身穿长袍,头缠“达斯达尔”,手持拐杖,牵着骆驼。前半部为二人对话,一问一答,叙述撒拉族先民迁徙时长途跋涉的经过。后半部由扮尕勒莽一人用撒拉语朗诵吟唱韵文,叙述撒拉族祖先如何迁到循化的经过。表演多在夜间月光下进行,观众围坐成一圈,参与对答,气氛非常热烈。

  “口细”是撒拉族人民十分喜爱的一种乐器,为撒拉族妇女所钟爱。“口细”的制作是将一火柴杆粗的细铜(或白银)制成马蹄形状,中间嵌一片极薄极细的黄铜片,尖端弯曲。含入口中靠舌尖拨动或夹在牙缝用指弹拨发音,以收敛嘴唇的大小和吹气的强弱调节音量、掌握音符。其音量非常微弱,音符起伏,悠扬缠绵,如泣如诉,动人心弦。

  此外,撒拉族妇女的刺绣,十分精美,剪纸、窗花也是妇女的特长。建筑艺术主要表现于礼拜寺的建筑装饰上。一般是飞檐式的古典庙宇结构,是清真寺建筑与中国古典建筑的结合体。

  1949年9月,循化解放,经过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1954年2月24日,循化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宣告“循化撒拉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9月,改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1958年,撒拉族人民同当地回、东乡各族人民一起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1981年6月,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所辖的“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经国务院批准,从临夏县析出成立,成为撒拉族的又一民族自治县,撒拉族人民的自治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50多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撒拉族居住的地区建立起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随着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和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当家做了主人的撒拉族人民热情高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撒拉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项事业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在国家的支持和撒拉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下,撒拉族地区生产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撒拉族干部和科技人才成长起来,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文、教、卫生事业也蓬勃发展起来。

  水利建设卓有成效。水利是制约撒拉族地区发展的根本问题。循化县地势南高北低,四周群山环抱,形成东部清水河和西部街子河谷两个平原,山高谷深,水流湍急,落差较大,黄河干流自西而东横贯县境北部。而新中国成立前,农民无力利用黄河水利资源,常遭旱灾,故有“干循化”之称。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循化县兴修了各种水利设施。1958年,撒拉族聚居地建成了黄丰渠,全长20余公里,在循化地区第一次实现了引黄河水灌溉。撒拉族还先后建成许多小型水库、水渠涝地、机电泵站,开辟了水源,扩大了灌溉面积。昔日“黄河边上渴死人、旱死苗”的“干循化”,状况大大改变。

  农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在国家的大力支援下,农业机械化水平普遍提高。1978年,循化粮食总产量比自治县成立前的1953年增长1.5倍。在逐步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许多撒拉族农民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撒拉族地区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挥传统园艺业优势,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2000年,农业总产值年增长4.6%,达到6810万元,2004年,循化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42亿元;2005年,农业总产值为1.73亿元。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经营有大小不等的果园,盛产冬果(梨)、杏、葡萄、枣、苹果等。撤拉族居地所出产的薄皮核桃、“线椒”、花椒、红辣椒等也享誉全国。

  特色劳务经济拓宽农民创业之路。近几年,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紧紧抓住“阳光工程”、进城农民工培训等项目,开展以拉面、烹饪、汽车驾驶、民族刺绣等为主的技能培训,极大地推动了劳务经济的发展。如2004年和2005年,循化县共投资191.5万元,举办汽车驾驶、针织、建筑、中式面点等专业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班124期,培训9579人,并及时组织技能鉴定2009人,从而使劳务输出规模逐年扩大,收入稳步增长,使劳务经济在农牧民现金收入中已形成“半壁江山”的局面。同时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努力打造的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撒拉人家”餐饮品牌、“宁巴石匠”藏式建筑品牌、“撒拉艳姑”民族刺绣品牌等劳务品牌如今已成为引领劳务经济发展的优势特色劳务品牌。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5年底,循化县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35049人(次),劳务收入达7400万元。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餐饮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和采掘业等四大行业优势。通过发展劳务经济使广大各族群众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更新了观念、增强了信心、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

  工业经济稳定发展。撒拉族地区逐步建立了电力、农机修造、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循化县在“大工业强县,小工业富民”的发展思路引导下,工业经济呈现了稳定增长的喜人态势。如撒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2%的循化县,2002年完成生产总产值3.13亿元,年增长25.5%,工业总产值1.95亿元,年增长22.7。至2006年,循化县生产总值达到7.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10万元, 增长8.85%,完成工业增加值1.81亿元,增长22.2%。截至2007年五月底,循化县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8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完成年计划任务的38.9%;完成工业增加值5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完成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1437万元,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75亿元,同比增长25.2%,产销率达96%以上。

  交通运输事业得到极大改善。新中国成立前,撒拉人水运主要靠羊皮筏、“散勒”(也叫“木瓦”)。木瓦是用一根粗木凿成的小舟,摆渡黄河时,将两只“散勒”连在一起,槽内装载所运物资,由几个“乔瓦吉”(水手)用小划板前后左右划水而行。羊皮筏是由九个或十二个数量不等的羊皮袋扎连而成,上面横放着木头,运载量较重,由水手划板而过。撒拉人陆运主要是“脚户哥”(马帮)们用牲畜(骡、马)驮运。人力搬运主要靠扛、背、拉等,人力运送主要是用背斗背。如今,循化县的交通状况有了较快改善,人力车、拖拉机、汽车代替了畜力搬运,畜力搬运仅成了山地的运输形式了。公路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以省道为主干,县乡道为干线,乡村道为支线的公路网络。公路通达深度的提高,极大缓解了交通“瓶颈”的制约,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循化境内有宁(西宁)临(临夏)公路通向甘肃,是沟通甘肃、青海的一条交通要道。另有循(循化)同(同仁)公路通向青海南部。在青藏、青川、青甘、青新及青海省内的其它公路干线上,活跃着一支来自撒拉之乡的运输大军。交通运输业已成为青海省循化农民奔小康的主业,交通运输业中的劳务收入已占全县劳务输出总收入的35.9%,交通运输业中的劳务总收入达2300多万元。

  近年来,循化县拓宽融资渠道,吸收社会资金,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建成了东门、西门、尕别列等5个农贸市场,人民广场综合工程进展有序,广场建设、民俗一条街商业楼已投入使用;依托项目建设的黄河市政大桥飞架县城南北两岸。这些都为循化县商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撒拉族人秉承先祖勇敢、无畏的创业精神,纷纷走出家门,具有撒拉风味烤羊肉、拉面馆、餐厅等小吃店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各大城市涌现。

  文化事业重涣光彩。撒拉族通过成立研究会和举办培训班,保护和发展了民族文化。撒拉族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形态多保留在民间建筑、服饰、民俗和饮食等方面,一些文学艺术仅靠口头传播或民间艺人传承。现存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的一部700多年前的《古兰经》,被认为是中国最古老的《古兰经》手抄本。为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2003年,青海省成立了撒拉族文化研究会,着手培养撒拉族文化研究人才。2005年,国家文物局拨专款修复和保护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古兰经》。近年来,各方面专家收集整理了110多万字的民族文化集成。这些努力,使撒拉族文化得到新的发展。

  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循化县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以特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富县”战略。由于循化的地理位置和鲜明的民族风情,使它拥有别具特色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以县城为中心,西有积石峡、孟达天池,东有街子区骆驼泉、街子清真寺 (青海第二大清真寺)、文都寺 (十世班禅学经的地点)以及距县城 31公里的喜饶嘉措大师的故居等。地处秦岭山系西端、黄土高原南界和青藏高原东北缘这三大自然区的交汇处的孟达林区,被誉为“青藏高原上的西双版纳”。2000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孟达自然保护区,是青海唯一以野生植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被认为是研究青藏高原植物群落结构及群落特征的基因库。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极举办撒拉族艺术节、辣子节、全省农运会等活动,编排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歌舞节目如《驼泉》、《快乐的古尔邦节》、《撒拉阿娜买手机》等;还制作发行了反映循化撒拉族民俗风情和自然风光的电视片《撒拉尔的家园》、撒拉族艺人张进锋《撒拉族谚语》专辑等音像制品。

  撒拉族积极发展以刺绣工艺为主的旅游产品。刺绣是撒拉族妇女普遍喜爱喝擅长的手工艺。她们工艺精湛、富有特色,所绣花卉、动物形象栩栩如生,阿文工艺扇、阿文刺绣、风景挂毯等刺绣产品颇受欢迎。2006年2月,为了发展刺绣工艺,循化县举办培训班,专门聘请了民间资深艺人授课,使街子、查汗都斯、孟达等乡镇的116名撒拉族妇女接受培训,提高了妇女的致富能力,推动了撒拉族旅游产业的提升。

  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新中国成立前,撒拉族97%以上的人是文盲,所受的教育主要是经堂教育,以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圣训”为主要内容。随着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发展,新式教育也开始深入撒拉族社会。这种新式教育,不但使撒拉族青年了解了简单的伊斯兰教义,也懂得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由于撒拉族受宗教习俗的影响,女童教育成为当地民族教育的难点。为此,循化县在撒拉族聚居区的农村小学专设了撒拉族女童班,女童入学率由1991年的40.3%提高到2007年的99.3%。同时,循化县还专门建立了撒拉族女子中学,为学生免费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并发放生活补助。撒拉族女子中学建校以来,已先后有1446名学生毕业,266名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昔日不出家门的撒拉族妇女,如今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振兴家乡经济作出自己的贡献。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学校教育在撒拉族地区得到迅速的发展。2004年,循化县各级各类学校114所。西北的各所大学以及我国的高等民族院校,都有撒拉族的大学生。在撒拉族聚居区,新华书店、文化馆、图书馆相继建立,基本满足了撒拉族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

  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加强。新中国成立前,撒拉族地区卫生保健条件极差,自然条件恶劣,高寒缺氧,导致各种原因所致的危重患者得不到及时抢救和正规治疗,严重制约了撒拉族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经济发展。由于宗教迷信的束缚,有病只能请阿訇“吹赌哇”(用墨汁在碗内写经文然后用水冲服),治肺炎用棉花捻熏鼻子,产妇被迫到牛羊圈里分娩,死亡率较高。新中国成立后,循化建立了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乡村有了卫生院。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撒拉族地区举办了农村合作医疗,培养了乡村医生,大大改变了过去缺医少药的状况。2004年4月1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并于 2004年11月26日批准实施。修改后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医疗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农牧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及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有更为明确的规定。近年来,在“李嘉诚西部计划项目”的支持下,举办了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县、乡2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以全科医生和适宜技术为主的多层次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提高了医药卫生技术水平。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撒拉族地区社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循化县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8亿元,是1953的130倍;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6亿元,是1953年的167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61元,是1953年的50倍。撒拉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循化县2000年农牧民人均收入930元,至2006年达到2320元。循化县2000年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48元,至2006年达到8030元。2001年国务院把撒拉族等22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确定为人口较少民族以来,国家在农田、水利、交通、教育、卫生、农村广播电视、集镇建设等方面进行扶持,并着重解决这些民族的农业发展、行路、上学、吃水、就医、看电视、听广播等突出问题。根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资金6965万元,实施新一轮规划项目13个,对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的撒拉族与保安族聚居区17个乡镇、71个行政村的4661户23294人进行重点扶持,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保安族、撒拉族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2005年5月,国家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以此为基础,中央和青海省、甘肃省有关部门在深入撒拉族聚居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复。根据这一规划,从2006年到2010年,相关部门将在循化、化隆两县撒拉族聚居的112个行政村,给予良种建设、特色种植业、温棚养畜、人畜饮水、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旅游业等项目扶持。现在,各项扶持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撒拉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正在得到更大的改善。撒拉族和周围各民族一道,走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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